当前,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全区人民上下一心,众志成城,全力抗击疫情。但个别企业业主违法人员在此关键时期违法生产,不仅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而且严重影响了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对此永年区高度重视、硬起手腕、联合执法、依法打击,区生态环境分局根据省、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开展2、3月份第五轮大气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同时,结合当前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查工业企业非法复工复产行为。
自2月8日起至今,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大气污染防治综合督查专班、区公安局联合行动,连续查处3起涉及5家工业企业涉嫌非法复工案件。
案件一
2月8日,区生态环境分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迅速对永年区界河店乡界河店村某化工厂进行现场查处,经现场勘察该公司北侧窑炉正在生产,南侧窑炉内有生产迹象,现场有4名生产工人,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区生态环境分局按照重污染天气一级响应通知要求,依法对该公司配电箱、天吊等设施进行了查封,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了生产,并依法对该公司立案查处并移送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案件二
2月12日,永年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在对永年区东洺阳村工业企业进行巡查时发现,邯郸市永年区东洺阳村某紧固件厂南侧和西侧车间存在生产迹象,车间内存有原料及产品,经现场询问,该厂负责人对复工生产行为供认不讳。对此,区生态环境分局依法对该厂生产设备进行查封。
案件三
2月12日,区大气污染防治综合督查专班在刘汉乡巡查时,发现刘汉乡xx紧固件厂、xx紧固件厂等3家标准件企业在疫情管控期间违法私自生产,对此督查专班当即联系区生态环境分局现场取证、现场询问,掌握违法事实证据后依法移交刘汉乡派出所,刘汉乡派出所按照违法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应急响应、疫情管控应急响应,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特别提醒
2月10日,永年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有序启动全区企业复工复业的通告》,对全区各领域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有明确的要求。附通告原文。
关于有序启动全区企业复工复业的通告
为认真有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业和规范生产工作,保障正常的疫情防控秩序和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现通告如下: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复业有关安排部署,永年区域范围内所有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均应落实疫情防控和规范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的复工复业标准和条件,采取有效措施,安排专人落实,确保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消毒消杀、职工排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等措施落实到位。
二、复工复业实行审批制度。全区各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等均要按要求、标准和程序提交复工复业申请,经本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复工复业。未经批准擅自复工生产、开门经营的,将依法予以严惩。
三、行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全区政府服务窗口单位复工复业的审批,联系电话:6633588。
区发改局(科工局)负责全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业的审批牵总;联系电话:6881066。其中,工业园区内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管委会提交申请;标准件产业园区内工业企业向区标发委提交申请;各乡镇内工业企业向属地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区交通局负责全区公交公司、物流公司复工复业的审批,联系电话:6882160、6882506。
区住建局负责全区建筑行业、市政工程复工复业的审核,联系电话:6835811。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区餐饮业和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企业复工复业的审批,联系电话:6781087。
区文广旅局负责全区住宿业、文化旅游企业复工复业的审批,联系电话:6886062。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全区金融机构复工复业的审批,联系电话:6633006。
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全区快递产业企业复工复业的审批,联系电话:6885872。
区标发委负责全区标准件企业复工复业的审批,联系电话6999800。
各拟复工复业、开门经营的企业,可直接致电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咨询,了解本行业领域复工复业的详细条件和标准,领取企业复工复业审批表,按程序进行审批。
特此通告。
永年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9日
在此提醒广大企业主,一定要按照通告要求有序复工复产,切莫非法复工生产,存在侥幸心理,以身试法。永年生态环境分局将进一步加大违法复工企业的巡查监管和打击力度,严查非法复工复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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