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工业企业复产复工
告知制度工作方案
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要求进一步精简审批优化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邢机发615号)精神,按照市领导部署安排,现将工业企业复产复工备案制度改为告知制度,不再进行集中办公备案。具体工作如下:
一、属地落实管理责任
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进行复产复工,需向所在辖区进行告知,告知方式可采用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便捷方式,所在辖区可自行掌握,即日起无需再办理审批或备案等相关手续,各乡镇办、开发区要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要在接到告知的当日派专人上门对企业进行“妈妈式”服务,确保企业落实好我市防疫工作安排部署的同时帮助解决复产复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二、部门进行核查指导
各乡镇办、开发区在对企业进行上门服务并确认企业防疫工作无问题后,要及时向市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应急管理局和市科技工信局进行情况反馈,市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应急管理局和市科技工信局将按照各自职能开展服务指导及现场核查,情况反馈工作专班。三、定期刊发复工简报
工业企业复产复工工作专班将定期向各乡镇、开发区以及专班成员单位刊发《关于工业企业备案复工情况的简报》,《简报》中将列明符合复工条件企业名单、暂不建议复工企业名单和相关原因等信息,请各乡镇办、开发区及时了解并将《简报》转发企业知晓。四、告知制度具体工作流程
1、企业向所在辖区进行告知,说明复产复工相关情况;
2、所在辖区进行登记并上门服务;
3、所在辖区服务指导企业防疫工作无问题后向4部门反馈企业情况(附件1);
4、部门上门服务指导和现场核查,向专班反馈情况(附件2);
5、专班刊发《关于工业企业备案复工情况的简报》。
五、联络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
市科技工信局(工作专班)联络人:吕先硕
8929175 15097995901 shsjjyxk@163.com
市卫健局联络人:刘江斌
8901021 13131988977 zhiweike@126.com
市生态环境分局联络人:王 磊
8901858 18333999986 shhbbgs@163.com
市应急管理局联络人:韩增亮
8700200 15612969636 anjianerke200@163.com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同时停止执行工业企业复产复工备案制度。已进行审批或备案的企业不必再进行告知。
本文来源于网络,如果侵权立删,操作:浩宇科技,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地址:https://www.86376.net/zixun/22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