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评选出从2019年3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期间的“2019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馆陶县某医药门市部经营未注册冒充注册商标药品案作为典型之一被曝光!
经过:2019年5月,馆陶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正在经销甘肃佛仁制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五味子颗粒”药品,该药品包装上标注的“佛仁制药”图形商标未在商标注册商品和服务分类第5类上取得商标注册证。截止案发时间,当事人共计购进销售上述“五味子颗粒”145件,每件价格650元,货值金额共计94250元。
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构成了经销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的药品的行为。依据该条馆陶县市场监管局决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6100元的行政处罚。
本文来源于网络,如果侵权立删,操作:浩宇科技,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地址:https://www.86376.net/ynxw/21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