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邢台市宁晋县警方通报,近日查处一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案,对2名违法行为人依法行政处罚。3月7日,县公安局接宁西办事处报警,辖区南留村朱某某、西南汪村畅某某近期私自到湖北武汉地区,没有将外出、返回情况及时报告本村村委、宁西办事处,导致多人被隔离观察。
警方经查,南留村朱某某、西南汪村畅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没有向本村村委、宁西办事处报告情况下,2人结伴私自到湖北武汉地区,回来后仍不及时报告,且朱某某多次外出与他人接触,导致多人被隔离观察,造成极坏社会影响。
目前,朱某某、畅某某结束隔离观察,警方依法对违法人员朱某某行政拘留并罚款,对畅某某行政罚款。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期间,为了您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应措施和防控要求,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齐心协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阻碍执行职务、妨害公务及其他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及时亮剑、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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