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副局长周宇辉介绍,按照目前的规定,非“四类”人员是由第一入境点所在省份实施入境后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等隔离期满之后及时返回居住地是不需要再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的。
在隔离期间接受了实验室检测,且符合转为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人员,回到居住地之后还是要按照规定接受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直至满14天之后才能解除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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