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冷有春获减刑,网贷一百曾受贿千万被判15年

吉林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冷有春曾因“任性”“霸道”而出名,他曾一个电话就将上千万工程给司机承包,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于2016年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一份刑事裁定书披露,冷有春获减刑4个月。
《冷有春受贿罪减刑刑事裁定书》显示,执行机关吉林省长春铁北监狱认为,冷有春在服刑期间端正改造态度,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提出减刑建议书,建议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报送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经法院审理查明,冷有春在吉林省长春铁北监狱十二监区参加生产劳动,劳动中积极肯干,努力完成劳动任务,认真遵守监规,积极参加三课学习,获得表扬5次。本次考核期内执行财产刑人民币1600000元。以上事实,有执行机关提供的原审裁判文书、罪犯年度评审鉴定表、表奖审批表、考核积分台账、监区民警集体评议意见、同监服刑人员证言等证据予以证明,决定对冷有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刑期至2030年3月30日止。
在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上,澎湃新闻记者找到《冷有春减刑提请减刑建议书》。该建议书显示,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7月6日作出(2016)吉02刑初19号刑事判决,认定冷有春犯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原判认定,1999年至2014年1月间,冷有春在任白城市政府副秘书长、白城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价值12709135.3元的国有资产鹤城供热站;利用职务便利侵吞价值1172304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535万元;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共计15万元。系职务犯罪。
公开简历显示,冷有春,1953年2月生。1999年起,他历任白城市政府副秘书长,白城市建设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3年6月,冷有春退休。
两年后,2015年4月3日,中央纪委网站发布消息:吉林省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冷有春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中国纪检监察报》一篇题为《吉林省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冷有春腐败警示录》的文章曾写道,即便已退休两年,冷有春的名字在白城市依然有着很高的知名度。他曾是这座城市的名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吉林省劳动模范……白城市博物馆举办过的白城人物展,打头的就是他的大幅照片。  
文章透露,随着职务的提升、权力的增大,冷有春愈加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甚至沉迷于“霸道总裁”的感觉,自视为“商人”。 白城建筑领域的事,别人说话“都不好使”,往往由冷有春一语而定。曾经给冷有春开过车的司机张某,给他送上好处费,央求“照顾”,冷有春不经组织讨论,严重违反民主集中制,一个电话就将上千万的工程交由其承包。这样的“任性”例子,在他任职期间不在少数。   
“在与建筑老板们接触后,我发现他们开的是高档车,住的是高档别墅和洋房,经常出入高档酒店,我的心理失衡了,那些平日里对我毕恭毕敬的人凭什么过得比我好,凭什么可以享受锦衣玉食,而大权在握的我却只能粗茶淡饭,只靠工资生活……”落马后,冷有春反思说,“当时认为没有钱就不行,就没有好的生活,以为钱多了,能给我和家人带来很多利益。”

本文来源于网络,如果侵权立删,操作:浩宇科技,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地址:https://www.86376.net/gedi/7701.html

(0)
浩宇科技浩宇科技
上一篇 2020年4月16日
下一篇 2020年4月16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