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法治报社旗下微信公众号“平安鼎”1月5日推文:网购图书给孩子阅读却发现纸张粗糙、印刷模糊,浙江的周女士愤而向文化部门举报,结果牵出了一个庞大的“造假售假团伙”。
日前,这起由中宣部版权局、最高检等六部门联合督办的特大侵犯少儿读物著作权案,经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甲等4人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至二年八个月不等,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分别判处姜某甲等3人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至二年四个月不等,并各处罚金共计80万元。
“孩子看久了会头晕,可把孩子坑惨了……”2022年1月,海盐的周女士发现,自己为孩子网购的《淘气包马小跳》分量很轻,装帧和印刷都很粗糙,还有股刺鼻的味道。而这本书,是她在某电商平台搜索排名靠前的店铺买的,当时客服声称是“正版促销”。
当地文化部门接到周女士反映后,经调查将案件线索移送海盐警方。警方将涉案的系列图书送至相关的6家出版社鉴定,被认定为非法出版物。
警方立即展开侦查,位于江苏沭阳的姜某甲很快浮出水面。据查,姜某甲在沭阳设立仓库,组织销售团队,通过线下批发、线上销售等方式非法销售。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姜某甲等团伙的所有书籍均是刘某甲等人提供。
这是一起典型的“全链条”犯罪团伙组成的系列侵权案,产销一体化,分工明确。直至案发,刘某甲等7人制作、销售的儿童图书已通过网络销售流向全国各地,查扣到少儿盗版图书10万余本,刘某甲等4人非法经营数额达1000万余元,姜某甲等3人涉及销售数额至少600万余元。
这伙人为何会干起盗版书的买卖?
山东人刘某甲早年间听说卖盗版书能挣钱,就动起了歪心思,到北京卖盗版书。2019年,他拉拢弟弟刘某乙一起做“生意”。后经老乡介绍,刘某甲认识了“能搞定印刷”的赵某夫妇。在利益诱惑下,赵某夫妇明知刘某甲没有正规出版社的委印单,仍帮其大量印刷《大中华寻宝记》《淘气包马小跳(漫画升级版)》《装在口袋里的爸爸》等盗版儿童书籍。
姜某甲与弟弟姜某乙、姐夫邹某在某电商平台经营着几家售卖盗版图书的店铺。他们通过非正规进货渠道,低价购进盗版图书,再经自营的网店向外销售。
姜某甲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刘某甲,并向他进购了一批案涉图书售卖。一本标价20元左右的书,进货价格2.7元,按4本29.8元左右或一套29本150元的价格捆绑销售。
从2022年2月开始,姜某甲他们每天的销售量在2000本左右,赶上有活动可达2万元,最多时兄弟俩共注册了10家店铺进行售卖,后来陆续缩减到3家,销售范围遍布全国各地。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甲等4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权利人许可,共同复制发行、出版他人图书作品,情节特别严重,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姜某甲等3人以营利为目的,销售侵权复制品,情节严重,均已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综合刘某甲、姜某甲等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认罚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为什么孩子看久了会头晕?
此前,侦办此案的海盐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祁小兵曾作介绍,盗版商为了节约成本,通常采用劣质纸张、油墨,会散发出刺鼻的气味,未成年人一旦阅读该书,对孩子的身体健康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经相关检测,这类非法出版物,甲醛数值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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