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通信基站快速建设,一些基站甚至紧靠居民小区,住在这附近是否有辐射危险?
4月15日,生态环境部召开月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主题为“核与辐射安全”。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一些地方收到了关于电磁辐射的投诉,电磁环境问题引发关注,相关情况到底如何?
对此,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司长江光在回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电磁辐射虽然也叫辐射,但是跟常规意义上的辐射不是一个概念。电磁辐射对人体的健康效应主要是热效应。
妥善处理电磁辐射投诉纠纷
工信部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我国4G基站数量达到544万个,占基站总数的64.7%;5G基站超13万个。2014-2019年我国基站发展情况
随着5G的使用推广,基站数量快速增加,辐射问题也越来越成为公众关注的话题。
江光介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电磁设施包括通信基站、输电线路、变电站等越来越多。这些设施一方面给我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很大帮助,同时引起公众对其环境影响的关注。近年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不断收到各种与电磁辐射相关的信访投诉、行政复议等意见反映。
江光指出,辐射分两种,一种是电离辐射,另一种是电磁辐射。电离辐射是放射性物质产生的能够使受作用物质发生电离现象的辐射。电离辐射剂量大了,对人体健康确实有损伤。而电磁辐射无论从形成机理、防护要求还是环境标准上,都跟电离辐射不一样,它属于非电离辐射。有电的地方就有电磁辐射。目前的研究成果表明,电磁辐射对人体的健康效应主要是热效应,这点与电离辐射有很大不同。
同时,江光强调,我国现行的电磁辐射环境质量标准是《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对照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遵循的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ICNIRP)推荐限值标准,我国执行的限值标准更为严格。只要符合该标准相应频率的限值要求,就能确保公众健康和安全。根据近年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的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我国电磁辐射环境质量是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要求的。
此外,江光表示,要妥善处理关于电磁辐射的投诉纠纷。对于涉及环境质量问题的,监测以后如果确实超标,责令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对于涉及土地使用、拆迁补偿等不属于生态环境部门职责的,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耐心做好公众沟通,告知其向有职责的部门表达诉求。
我国在建核电机组数量全球第一
当前我国核电机组总数全球第二,在建机组全球第一,核技术利用量大面广,核与辐射安全总体形势保持稳定。
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司长郭承站介绍,目前47台运行核电机组安全状态良好,15台在建机组质量受控,18座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运行,约15万枚放射源和近20万台(套)射线装置安全受控,全国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郭承站指出,我国正处在向高质量发展转型迈进的关键时期,国际核安全形势复杂多变,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新技术、新类型、新设备的投入使用对我国核安全监管带来新的挑战。
为此,他介绍了四个方面保障核与辐射安全的工作措施,包括:推进核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两个现代化”;编制实施核安全规划,强化核安全治理基础能力和技术支撑;防范化解核与辐射安全风险,强化各类核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和联防联控,加强应急备勤和反恐安保,有效保障重大活动期间核与辐射安全;强化核安全人才分级分类培训,弘扬核安全精神,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核安全铁军。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国家核安全局发布海阳核电厂2号机组2起运行事件有关情况的说明。
对此,生态环境部核电安全监管司司长汤搏回应,这两起事件按照国际原子能机构核事件分级手册分级是0级事件,国际原子能机构把核事件分为0到7级。0级事件是“没有安全意义”的事件,设置这个事件级别主要是为了经验反馈,所以这两起事件没有任何厂外厂内放射性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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