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网友在铁路线上拍照并发至网上引起网友关注
网传照片经过细致调查、分析比对,办案人员迅速查明照片拍摄地路段位于宝成铁路上行528公里400米处(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东林镇),锁定嫌疑人为郭某某(男,26岁)和李某(女,21岁),并传唤两人到公安部门接受调查。
经询问了解,郭某某是绵阳某影楼摄影师,为了拍出“文艺范”照片,自作主张带着21岁在校大学生李某来到铁路拍照,并将相关照片传至网上吸引客户,以提升影楼的竞争力。照片传至互联网后,引发了网友的指责和相关部门的重视。
铁路警方介绍,铁路线上取景拍照不仅危险而且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铁路警方依法对郭某某处以拘留2日、对李某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删除相关影像资料。
普法时间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
(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
(三)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
(四)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的。
第三十六条 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为了自身和列车的安全,请严守相关规定,切勿在钢轨上行走、坐卧、逗留,更不要为求“爆款出圈”,在铁路沿线拍摄照片、视频,视安全为儿戏。对违反相关法律的,警方将依法给予处罚。
来源:红星新闻
原标题:《影楼摄影师带人到铁路上打卡拍照?行拘!》杉浦杏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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