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发布《河北省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
《年报》数据显示,2021年,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551.28万人,较2020年增加30余万人,当年缴存751.93亿元、提取489.9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55%、5.59%,向9.65万户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30.9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29%、12.58%。
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向非公有制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延伸。新开户职工中,非公有制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所占比例较2020年提高5.44个百分点,其中,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职工占49.07%、灵活就业人员占3.05%。新开户职工中,中、低收入缴存职工占96.65%。
《年报》显示,提取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住房消费。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类提取占70.49%,其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2.9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3.28%,租赁住房占4.06%,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取占0.2%。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缴存职工占96.5%。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助力中低收入缴存职工家庭解决合理住房需求方面,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中,支持缴存职工购房1086.96万平方米,其中,购买建筑面积144(含)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占94.6%。购买新房占77.2%(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75%),购买二手房占22.8%。贷款职工中,中、低收入缴存职工占93.46%,40岁(含)以下的缴存职工占7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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