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浦东公安分局对两起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自4月11日起,上海全市按照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三类实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管理,在封控区域内要做到“人不流动、足不出户”等要求。
北蔡镇一行政村属于封控区域,但在4月14日,北蔡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该村有村民私自外出,并立即找到了违反“足不出户”防疫规定、擅自外出的胡先生,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
同日11时许,另一封控村村民周先生也不顾防疫规定、自行外出,在道路上遇到了正在巡逻的北蔡派出所民警。针对周先生违反“足不出户”防疫规定的情况,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目前,周先生已成为了志愿者,在村内忙活起来,协助村委会工作人员清理转运村民生活垃圾。
在现阶段的抗疫工作中,浦东警方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及时发现消除封控区域内人员流动、聚集等疫情传播风险点,坚决落实“人不流动、足不出户”等要求,确保防疫工作有序开展。浦东警方将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等违法行为继续实行“零容忍”,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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