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被立案调查

  据“江西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2022年3月16日,宜春市奉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公告,胡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经查,2022年3月11日,胡某在工作日未履行请假手续,擅离职守到福建省泉州市游玩。3月13日,胡某从泉州返赣后,未按照江西疾控发布紧急风险提示要求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报告,也未按要求主动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直至3月14日18时,同车去泉州游玩的熊某核酸检测为阳性后,县120救护车将其带至指定隔离点,经核酸检测胡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胡某的行为导致多名密切和次密切接触者隔离,给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较大风险,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胡某的行为违反组织纪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2022年3月19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胡某进行立案审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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