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是酒驾醉驾的易发高发期。节前,为强化警示教育,杭州余杭通报6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其中2起的当事人被判危险驾驶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据杭州市余杭区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号“清廉余杭”1月28日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严的主基调,强化警示教育,坚决遏制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深入整治背后“四风”问题,现通报余杭区查处的6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其中,3起为醉酒驾驶问题,2起当事人被判危险驾驶罪。2名获刑当事人为余杭区供销联社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办事员昂正松,余杭区住建局市政公用设施发展中心办事员张新。
通报显示,2020年11月7日凌晨,昂正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268.1mg/100ml。2020年11月13日,昂正松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2021年2月,昂正松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21年3月5日凌晨,张新无驾驶资格、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与道路一侧花坛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123.9mg/100ml。2021年3月12日,张新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二十日,并处罚金4000元。2021年4月,张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余杭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罗诗建也涉醉酒驾驶问题,但其未被起诉。
通报显示,2020年11月21日晚,罗诗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164.3mg/100ml。2020年11月29日,余杭区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1年1月,罗诗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2021年2月,罗诗建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此外,另有3人涉及酒后驾驶问题,均被处以行政处罚,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此3人为良渚街道城建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梅建鑫,仁和街道巡防队员邵玉敏,杭州农副物流加油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胡方德。
通报指出,上述6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反映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纪法观念淡泊等问题,有的心存侥幸而逾距踩线,有的明知酒驾醉驾违纪违法,仍以身试法,最终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惩处,教训极其深刻。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带头遵纪守法,强化自我约束,杜绝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本文来源于网络,如果侵权立删,操作:浩宇科技,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地址:https://www.86376.net/gedi/7621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