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曾被控杀死亲弟弟最终获无罪的湖南男子姚小皇,收到了103万余元国家赔偿款。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报道,2013年1月23日,姚小皇弟弟的遗体在湖南岳阳县麻塘镇一池塘北发现。两日后,姚小皇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刑拘。同年4月23日,岳阳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姚小皇有期徒刑12年。姚小皇不服,提出上诉。
随后,姚小皇案历经三级法院审理,最终获宣告无罪。
姚小皇上诉后,岳阳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该案发回重审,岳阳县法院后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16年9月21日,岳阳中院对姚小皇在法定刑以下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报上级法院复核。2017年5月5日湖南高院作出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18年10月16日,岳阳中院认定姚小皇无罪。至此,姚小皇被错误羁押2091天。
2020年8月12日,姚小皇向岳阳中院提起国家赔偿被驳回,随后姚小皇向岳阳县法院提起赔偿申请。
随后,该国家赔偿案又经过两级法院审理。根据2021年5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国家赔偿金每日373.10元的标准,岳阳中院确定姚小皇的人身自由赔偿金为780152.1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在人身自由赔偿金50%以下酌定,岳阳中院确定姚小皇的精神损害抚慰金25万元。上述两项合计1030152.10元,由岳阳县法院支付。
姚小皇告诉澎湃新闻,对于这个赔偿金额,他认为“还行”。自重获自由以来,姚小皇恢复了之前的生计,在农村白喜事道场中做一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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