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一夫妻猎杀8头野猪获刑:庄稼曾被糟蹋,70亩玉米绝收

近日,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一对夫妇因在3个月内猎杀了至少8头野猪,犯非法狩猎罪被判刑。夫妇二人分获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猎杀8头野猪被判刑,缘何?
据公众号“淅川县法院”消息,今年5月至7月,吴某、胡某夫妇在仓房镇清泉村某山地连续十几天使用绝缘木签、电丝网将地围起来,用电瓶、逆变器、警报器等设备狩猎野猪,捕获野猪八头以上。7月28日,淅川县公安局仓房派出所民警在吴某夫妇家中搜出整猪一头,猪腿25个、猪头2个、猪蹄4个,共重224公斤。
淅川县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认定,上述野生动物为野猪。而淅川县全境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电网为禁用捕猎械具。
庭审中,被告人吴某称:“野猪给地里庄稼糟蹋得非常严重,才灭了它。麦子损失了30多亩,吃得也没啥了,100多亩玉米也被吃得70多亩绝收。现在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认罪认罚。”
法院宣判,被告人吴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被告人胡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对扣押的非法狩猎设备予以没收;对扣押被告人吴某、胡某非法狩猎获取的野猪肉没收销毁;吴某、胡某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共同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淅川县人民检察院交付非法狩猎给国家造成的损失费用赔偿款人民币4000元,并且负连带责任;责令被告人吴某、胡某出具悔过书。
并非个例:多地野猪成灾
据悉,南阳市林业局在今年7月曾发文称,该市野猪种群数量增长过快,活动范围不断扩大,严重影响当地农民日常生活,甚至出现了野猪与人争夺生存空间的尖锐矛盾,农户种植的玉米、红薯等农作物被野猪啃食、踩踏,大片农田被损毁,农户损失严重。
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仅今年9月份,就有安徽歙县,甘肃文县、清水县、舟曲县,宁夏海原县,安徽明光市,河南渑池县,黑龙江牡丹江市等多地网友反映野猪成灾问题。
中新网【此前报道】,因野猪泛滥、毁物伤人,多地不得不出台了“野猪通缉令”。此外,由于野猪战斗力高,皮糙肉厚,力气又大,很难捕获。
国家林草局此前回应:将逐步从根本上解决
近日,国家林草局公布关于应对野猪危害的人大代表建议复文。国家林草局指出,近年来,随着野生动物栖息地生境质量持续改善,野猪等野生动物种群不断增长、觅食等活动范围扩大,导致致害事件日渐频繁,已成为致害范围最广、造成损失最严重的野生动物。
国家林草局称,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督促依法完善制度,多渠道综合施策,有效防范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减少群众损失,逐步从根本上解决这一关系到群众利益和野生动物保护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国家林草局两次下发专门通知,在包括四川在内的14省份开展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研究拟定技术措施,指导各地开展种群调控、主动预防、补偿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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