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红网“百姓呼声”留言反映,湖南永州江永县公安局禁毒大队长杨某涛在办案过程中,盗取在押嫌疑人手机微信中的3200元。
对此,10月8日,江永县公安局答复称,2020年5月,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已将前述网帖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后办结,并对民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依法依纪依规进行了处理。
江永县公安局官方答复 红网”百姓呼声“ 截图9月30日,前述网友留言称,2019年4月2日,江永县公安局禁毒大队长杨某涛指使一名协警从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手机微信中,窃取了人民币3200元。同年11月,周某某的丈夫何某某向江永县公安局反映情况,查明了杨某涛指使他人盗窃的行为。
该网友称,事发后,江永县公安局对杨某涛作出“通报批评,扣减二分”的处理。何某某及其家人认为杨某涛利用职权便利,盗窃他人财物,应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10月9日,江永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www.tehpaper.cn),针对此事,该局已按相关流程处理,具体情况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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