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法律学科学生的马某,骗取16名高校在读学生共4.4万余元,用于偿还赌债和网络借款。
9月21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检察机关介绍,2019年2月至2020年4月期间,某职业学院在校学生马某通过搜索引擎查找全国各高校内部设立的二手物品交易QQ群,谎称系该校学生并获得入群资格,后分别多次骗取张某某等16名高校在读学生钱款共计人民币4.4万余元,均用于偿还本人赌债和网络平台借款。
2021年5月21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以马某涉嫌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同年7月1日,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马某提起公诉。8月5日,黄浦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检察机关表示,本案系专门针对在校大学生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被告人作为一名法律学科学生,罔顾法律,金钱利益至上,利用在校学生热衷网络交易,辨识能力低、容易相信人等特点,以校友身份骗取学生信任,并骗得多名学生钱款。作案跨度长达一年,作案次数30余次,涉案16名被害人均为在校学生,社会影响恶劣,应依法严罚。
检察机关在办理中发现,本案16名被害人中仅一人被骗后主动至公安机关报案,其余被害人因碍于面子等因素均未向司法机关报案,为查处犯罪带来一定困难。对此,高校在不断增强学生辨识和防骗能力同时,应积极引导教育学生一旦发现自己被骗或他人有诈骗嫌疑,保留证据后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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