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备受关注的“吴谢宇弑母案”在福州中院一审公开宣判,吴谢宇被认定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澎湃新闻了解到,吴谢宇本人并未出现在福州中院的庭审现场,而是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视频审讯室通过视频方式接受了宣判。
央视新闻披露的庭审画面显示,吴谢宇身着黑色圆领短袖,佩戴一副黑框眼镜,面部戴着口罩,双手被一副手铐控制,十指交叉置于腹前。
吴谢宇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接受宣判。央视新闻截图一名参与上午吴谢宇案庭审的旁听人员向澎湃新闻介绍,审判长宣读了判决书后宣布休庭,吴谢宇未对宣判结果作表态,也没有提及是否上诉。
该旁听人员介绍,吴谢宇舅舅等亲属听完判决后一直沉默不语,未对判决结果作评判。
吴谢宇辩护人冯敏律师向澎湃新闻表示,为这个孩子感到惋惜,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收到判决书后她一直心情沉重,目前不方便接受更多采访。对于是否上诉,冯敏表示,收到判决书后还未和吴谢宇见面,是否上诉,还需要看他本人在上诉期内的最后意愿。
《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不服判决的上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据福州中院官方微博披露,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谢宇悲观厌世,曾产生自杀之念,其父病故后,认为母亲谢天琴生活已失去意义,于2015年上半年产生杀害谢天琴的念头,并网购作案工具。2015年7月10日17时许,吴谢宇趁谢天琴回家换鞋之际,持哑铃杠连续猛击谢天琴头面部,致谢天琴死亡,并在尸体上放置床单、塑料膜等75层覆盖物及活性炭包、冰箱除味剂。后吴谢宇向亲友隐瞒谢天琴已被其杀害的真相,虚构谢天琴陪同其出国交流学习,以需要生活费、学费、财力证明等理由骗取亲友144万元予以挥霍。为逃避侦查,吴谢宇购买了10余张身份证件, 用于隐匿身份。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谢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为逃避刑事处罚,购买身份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应依法予以并罚。吴谢宇为实施故意杀人犯罪,经过长时间预谋、策划,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残忍。吴谢宇杀害母亲的行为严重违背家庭人伦,践踏人类社会的正常情感,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到案后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本文来源于网络,如果侵权立删,操作:浩宇科技,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地址:https://www.86376.net/gedi/7561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