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生证、医保、上户口……随着三孩生育政策正式入法,越来越多的细节问题收到社会大众普遍关注,有云南网民就关注到了“产假”问题。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有网民8月12日再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询问:“目前国家已经出台相应的三胎政策,并且生育可以和医保挂钩,但是目前(云南)省内未出台相应政策,无法办理三胎准生证,没有准生证则无法实现医保报销,请问,云南省三胎准生证办理事宜什么时候可以出台?如在政策开放后生育三胎但阴地方政策未实行导致未能办理准生证,如何处理生育保险相关事宜以及享受生育休假及补贴等?”
对此,云南省卫健委8月20日回复网民:“2021年5月31日之后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夫妻,均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出台后补办生育服务登记,生育前后可以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产假。省级增加的产假相关规定将在《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后进行明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已于7月发出通知:要深入评估本地区人口发展形势、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及时提请省级人大或其常委会修订本省(区、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重点对生育调节、奖励与社会保障、普惠托育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和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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