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剪自家的树”被罚14.42万元冤不冤?当事人回应

一棵自己花钱买的香樟树,多年前从院内移栽到院外,最近因为嫌它遮挡阳光,于是找人“修剪”,仅剩2米多高的主干,没想到被城管部门认定为“砍伐”,罚款14.42万元。
这起发生在上海松江绿洲比华利花园的行政处罚事件,近日引发社会关注。
整件事情的经过是怎样的?当事人如何看待这一次处罚?今天(8月17日),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采访了当事人李先生。
73岁的李先生告诉记者,这次被执法部门认定为“砍伐”的香樟树是2002年他买来的。
当时他买了两棵树,一棵至今种在院子里没动过,另一棵香樟长势太盛,大约在2010年前后移种到院外,当时的物业接到李先生的申请,请了专业团队来帮忙搬运,甚至动用了吊车。
无奈的是,移到院外的这棵香樟继续茁壮生长,爱树心切的李先生直到今年初才决定请专业人员来修剪,因为树冠遮挡采光的情况已经十分严重。
“花了500元,请了小区里有口碑的专业师傅来修的。”李先生表示,之所以这一次修剪没有找物业,是因为物业公司更换过,李先生对新的物业公司不太满意,平时积累了一些小矛盾,所以索性自己想办法处理。
李先生还强调了一个细节,这次之所以修剪尺度这么大,是参考了他家附近物业修剪的两棵树,一棵树干“砍”到只剩1.6米左右,另一棵“砍”到2.2米左右,其中一棵至今还没有复长出枝条。
此外,2019年,李先生所在小区附近的四季御庭小区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小区物业将150余棵树木修剪成树干,从外观看与李先生修剪的程度相似。
“人家能这么修剪,我为何不行?”李先生表示,他还专门去过绿化部门的窗口咨询树木修剪事宜,得到了“你这才一棵树,我们哪里管得过来”的口头回复。
今年1月20日,李先生请人修剪香樟时被举报,当天执法人员就到现场抓了现行。
对于执法人员认定其所谓“修剪”行为实为“砍伐”,李先生至今仍不承认:“要是这样,物业公司那两棵树也是‘砍伐’,为啥不处罚?还有隔壁小区,150多棵树也被‘砍头’了,怎么认定成‘过度修剪’,只罚1.5万元?我对这棵树有感情的,只是修剪,绝不会害它。”
但执法部门仍坚持认为李先生是“砍伐”,今年3月的听证会上,李先生请了律师,也就“如何认定砍伐”这一点提出了质疑,但得到案件调查人的回复竟然是“砍伐的标准法条没有具体说明,从社会常理上我们认为明显是砍伐”。直至听证会结束,李先生及其代理律师仍坚持认为相关行为只是修剪树木而非砍伐。
李先生表示,今年7月才拿到了行政处罚通知书,“拖了大概两周,还是把罚款交了,他们说不交还会有滞纳金”。
“我知道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我累了,虽然心有不甘,但我觉得走这些途径的胜算不大。”李先生苦笑着说,自己一直遵纪守法,没想到会因为喜爱花草树木而“晚节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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