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票通过,大快人心!27日,香港特区立法会审议通过《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发表谈话表示,这是依法治港、拨乱反正的又一重大制度成果,将开启香港良政善治新篇章。
近年来特别是“修例风波”以来,反中乱港分子利用此前香港选举制度存在的种种漏洞大打“选举”牌,从发动非法“初选”妄图搅乱香港社会,到用暴力手段滋扰爱国爱港候选人及其支持者,从滥用立法会议事规则恶意“拉布”,到在立法会公然对抗中央、意图瘫痪特区政府……他们甚至勾结外部反华势力,谋划了操控立法会、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行政长官选举的“夺权三部曲”,这一企图严重挑战特区宪制秩序,干扰和破坏香港民主选举制度,公然挑衅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
在这个问题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退让。完善香港选举制度,正是为了堵塞漏洞、终结乱象,坚决拒绝反中乱港分子染指香港管治,为香港繁荣稳定创造坚实政治基础。新的选举制度条例明确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将打破“谁表达越偏激、谁破坏性越大、谁越会哗众取宠,谁越能当选”的怪圈。在“爱国者治港”的新秩序下,有能力、有资源、有意愿为港人办实事的爱国爱港人士将有望从选举中脱颖而出,在履职中为香港社会谋进步、求发展,为香港市民谋利益、求福祉,为实现香港社会的良政善治夯基固本。
新的选举制度条例,与全国人大“3•11”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3•30”修法精神一脉相承,也充分吸收了香港社会各阶层各界别和香港人民的意见建议,民主性、开放性和进步性不言而喻。条例进一步保障了香港市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无疑是一套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的、优质的民主选举制度。
此次完善选举制度条例草案审议通过,标志着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涉及的本地立法工作全面完成,值得庆贺。但这一切也来之不易,立法只是起点而非终点,香港特区政府、立法会和社会各界要对维护宪制秩序充满责任担当,特区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也必须持续相向而行、良性互动,将这一个良好的立法成果变为长期对香港民主制度切实有力的维护。
“一法霹雳安香江,选规厘定护远航。”此前,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让香港由乱转治;如今,新通过的选举制度条例、公职人员宣誓效忠制度等,将与香港国安法一道,继续推动香港由治及兴。期待接下来的特区选举委员会选举、立法会选举、行政长官选举都能顺利有序进行,真正选出热爱祖国、关心香港的人,让新选举制度得到全面实施,让香港的发展早日重返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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