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饭馆喝了半斤白酒后,他打了邻桌客人,用啤酒瓶砸自己头,还一头撞坏警车玻璃。
5月27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获悉,5月20日,上述男子徐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被批准逮捕。
静安区检察院介绍,5月6日凌晨,徐某在静安区某饭馆内喝了半斤多白酒,走到隔壁桌正在聚餐的张某等人身边,突然用手勾住张某的脖子,开始进行殴打,一同聚餐的叶某、张某伟等人见状,连忙上前劝阻。在拉扯中,徐某打了叶某一记耳光,还推倒张某伟并用嘴咬住了他的大腿。
借着酒劲,徐某甚至还抄起桌上的啤酒瓶砸在自己头上,瞬间满脸是血,周围群众见状连忙向警方报案。
民警到场后,徐某仍不听众人劝阻,掀翻了饭店内的四张餐桌,摔碎了店内不少餐具。在被民警口头传唤至派出所途中,他还用头撞坏了警车的车窗玻璃。
经鉴定,被害人张某、张某伟已构成轻微伤,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犯罪嫌疑人徐某移送静安区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一个细节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徐某曾在2011和2016年先后两次酒后闹事,被法院分别判处拘役和有期徒刑缓刑。两次案件中,被害人均与其毫无瓜葛,对此徐某供述,“就是酒劲上来了,控制不住自己,我很后悔,我做的事情我都承认的,要和被害人说句对不起。”
审讯过程中,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综合证人证言、现场监控及证据材料,检察官认为徐某酒后随意殴打他人,致二人轻微伤,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有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符合应当逮捕要求。
此外,据多名证人和出警民警的证言,犯罪嫌疑人抗拒抓捕,撞坏警车玻璃。承办检察官再次核实后,认为该行为属于以“毁坏警用装备、配备”的方式阻碍人民警察执法,已经涉嫌妨害公务罪,遂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对徐某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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