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我国很多地名中有“州”,如广州扬州福州等等,请您谈谈历史上的“州”?
姚乐:作为大型地理区划的州,先秦时就已出现在多部典籍当中,最著名的是《尚书·禹贡》的九州,号称大禹治水时所划分。顾颉刚、史念海等人曾对《禹贡》篇的地理名词作了年代分析,指出这篇文献其实成书于战国。此外,还有学者认为其定稿当在西汉初年。总之,九州概念的形成很晚。《尚书·尧典》所谓十二州,《周礼·夏官·职方氏》和《尔雅》所谓九州,都是如此,并非尧舜时代或西周初年就已实际形成的区划。
《尚书•禹贡》· 从人文地理区,到行政区
州起初只是人文地理区划,并不具备政区意义。就像西方知识阶层在漫长的地理探索过程中逐渐提出七大洲的名称一样,九州、十二州等也是中国上古知识阶层在探索华夏世界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地理观念。据研究,亚洲Asia之名源自腓尼基语“日出之地”,欧洲Europe之名源自古埃及语“日落之地”,非洲Africa之名一说源自古罗马文言的“日光炽烈之地”。我想,九州中的青州、兖州(一作弇州)、扬州(一作阳州)等,大抵也是这么来的。它们的名称不全是哪位发明家的想象,也未必来自同一个文明的世界观,更可能是中国早期“满天星斗”的多个文明,在互相交流融汇当中,各方地理观念的一个大整合。
州从人文地理区变成政区,是统一的中华帝国出现后的事情,这一变化发端于西汉前期。汉文帝不满监郡御史对天下诸郡的监察效果,从丞相府抽调多位丞相史(史者,文书人员)分大片区外出巡行,这个大片区的划分即以儒家经典提到的州作为参考。数十年后的公元前106年,汉武帝专设刺史一职,将分部监察予以制度化,除京师附近的几个核心郡专设司隶校尉来监察外,共设立了冀、青、兖、徐、扬、豫、荆、益、凉、幽、并、交趾、朔方等13个刺史部,因刺史部的命名多借用州名,故又习称为“十三州”。
益州作为监察人员,州刺史的级别不高,秩级只有六百石,和县令相当,汉武帝让他们去监察二千石的郡太守、诸侯国相,“秩卑而赏厚”,能激励他们用心监察、积极向皇帝反馈情报,又不至于使他们成为横亘在朝廷、郡国之间的一级新的地方行政长官。这种“以卑临尊”的制度,很难得到讲究尊卑秩序的儒家士大夫们理解,西汉末年,丞相翟方进便以此为由提议废除刺史,不过未被采纳。王莽篡汉后,则将刺史改为州牧,赋予行政大权,使之变成封疆大吏。
新莽一亡,州牧之制即废,东汉仍恢复州刺史作为监察官,但比起西汉,因东汉刺史可以常驻地方,故虽只负责监察,但其与地方政权的互动程度更加加深了。东汉末年,为了镇抚黄巾起义后动乱频仍的各地,汉灵帝采纳大臣刘焉建议,赋予州刺史军政 权力,并派九卿一级的中央大员外出领州,谓之州牧。以此为转折点,州迅速地从监察区转变为一种行政区。尔后的魏晋南北朝,都是以州领郡,以郡领县。
· 从数量激增,到退出历史舞台
魏晋南北朝时,出于各种原因,州、郡的数量不断增多,出现了大量不见于儒家典籍的州名,比如孙权设置的广州。特别是南北朝后期,南、北政权的州数都呈现爆炸式上升。隋朝建立后,隋文帝为解决这种“十羊九牧”的问题,下诏废除郡一级政区,直接以州管县,推行州县二级制。隋炀帝上台,复秦汉之古制,又把州更名为郡,比如扬州更名江都郡,苏州更名吴郡。隋亡唐兴,郡县制又恢复为州县制,除唐玄宗在位后期一度改州为郡外,统县政区始终以州为名。
唐代开始,一些地位重要的州被升格为“府”,府依然是统县政区。设州条件不足的地方,宋朝则设置州级的“军”来领县。府、州、军,在宋代都统属于新的管理区划“路”。元代,地方政区制度混杂,出现了以府领州的怪现象。明太祖朱元璋把元朝的“路”统一改为府,这一改,以府领州反倒成了常态。
明清时期,州隶属于府的称为散州,比如扬州府管下的泰州、高邮州,少数州直属于两京或十三布政使司,这种州叫作直隶州,比如徐州。明代,散州也领县,到了清代,不再让散州过问县政,散州和属县之间只保留名义上的隶属关系。
进入民国,将清代的府、直隶州、散州一概废除,以省管县,省、县之间一度设有“道”。高邮州就变成了高邮县,泰州就变成了泰县。从此,州大面积退出历史舞台。在市县制成为常态的今天,仅少数民族自治地区还存在以“州”为通名的政区——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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