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率先立法禁食“野味” 广东样本值得关注亿鑫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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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1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这一条例,被称为广东“史上最严”的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制度。究其因,从扩大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范围,到禁止以家畜家禽名义食用野生动物;从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到严格规范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无不说明该条例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更具法治刚性,对滥食野味现象加大依法规束。

  以处罚力度为例。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余建红透露,在征求条例修改意见过程中,有意见认为对违法食用者的处罚过轻。于是我们看到,条例修改后规定,对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的,最高处以价值二十倍的罚款,比征求意见稿确定的罚款数额更严更重,更能体现过罚相当的原则。

  此前,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传递的信号再明确不过,要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就须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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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必须动真格,亮出法律利剑。吃“野味”确属陋习,一些人乐此不疲,一个重要原因是认为食用野生动物可滋补身体。殊不知,一些所谓的“野味”暗藏传染病,无数案例表明吃“野味”吃出了疾病,这就是典型的病从口入。

  至于认为吃“野味”上档次,可显示身份不凡,更是可笑的观点。身份不是“吃”出来的,如果缺乏文明素养,丧失法治观念,越饕餮“野味”越自证粗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