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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优可考场科三有自己考过的吗?要过必须交保过费吗?”在网上咸阳驾校吧里有一个这样的帖子。有网友留言称,因为没交钱,被安全员两次故意踩刹车。
为什么优可考场的考试这么难通过?3月1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了咸阳市车管所原副所长曹伟受贿罪一案判决书,道出了其中内幕:
利用手中的权力,曹伟没有投入一分钱,却成了优可考场的幕后老板。考场定下“潜规则”,为了能够顺利通过驾考,学员从科目一到科目四,每一科都需要通过各自的驾校向考场缴纳保过费。各大驾校也参与其中,默认这一潜规则。
在曹伟打招呼之下,车管所考试员会对这些学员的考试放水,甚至允许考场工作人员蹲在地上指导学员答题。面对社会上的投诉,车管所则会帮忙压下去。
2018年,咸阳市车管所多名干部及工作人员因违纪被咸阳市纪委监委“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记者梳理多份公开的判决书发现,包括曹伟在内,该车管所多名工作人员因犯受贿罪获刑。
【1】车管所副所长成考场幕后老板
自2015年3月至案发,1981年出生的曹伟,任咸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副所长。2016年底,曹伟在与陕西优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实际所有人文某的一次闲谈中得知,陕西优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经营的优可考场要向外承包,曹伟动了心思。
他想让与他相熟的咸运驾校的李航接下优可考场,负责日常经营管理。但李航很快在文某处碰了壁,文某觉得李航是个社会人,担心日后惹出麻烦,多次婉拒。
为了促成此事,曹伟亲自出面与文某商谈。文某听到有曹伟参与,才愿意慢慢跟曹伟谈,经多次商谈,同意签订承包合同,但他要求必须跟曹伟签订科目二、科目三的承包合同。他认为,与曹伟签订合同能够保障租金收入。
2017年3月25日,文某代表陕西优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与曹伟签订了内部承包经营责任书,合同约定,陕西优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将经营的优可考场内科目二、三承包给曹伟,合同约定承包费一年为600万元,承包金按季度支付,每季度150万元,第一季度还需支付押金150万元,承包期为两年,合同期限从2017年5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同时二人又口头约定将优可考场的科目一、四交给曹伟经营。
优可考场承包合同签订后,曹伟与李航又针对出资问题及分红事项进行商谈,曹伟拉了朋友高攀、石亮等五人入股,让五人共计出资150万元,都算在高攀名下,剩余承包费用由李航解决。
利润分配上,曹伟与李航商议后,打算让五人一年时间回本,后续分的钱每年不超过其投资的本金,曹伟不出资,剩余利润李航与曹伟均分。曹伟也不参与考场的经营管理,只是利用其咸阳市车管所副所长的身份负责协调疏通关系,确保考场稳定经营及最大限度的获取利益。
为什么曹伟不出钱也能分利润?曹伟供述称,承包合同是他签的,其他人要是不同意,自己就另找人经营考场。因为曹伟手中的权力,利润将是很可观的。
判决书显示,曹伟负责全市驾驶员考试工作主管考核室,负责对考场的设备、车辆、考场工作人员的检查、考核,以及考场的安全检查等,如果检查中发现问题,可以对考场进行通报,针对通报问题让考场整改,如果问题整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可以暂停考场考试业务,安排其停业整顿直到达标;安排考官与考场对接,进行考试;检查落实考场的考试台账情况,对于没有落实考场登记台账的考场,可以对考场进行通报;对所有的考试员的考试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如果没有按要求落实相关制度和要求,可以暂停考试员的考试资格,上述事项曹伟全盘负责。
上述事项商议后,李航便成为陕西优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优可考场的实际经营人,其随后组织赵首航、石亮、王春花等人开始经营考场。
【2】不交保过费“成绩归零”
咸阳市民王先生在2018年参加驾考过程中,就遭遇了两次索要“保过费”。
他在咸阳一驾校的报名点报考驾照,3月份的科目一考试一切顺利,但在科目二考试时出了“状况”:被安排在晚上8点半考试,由于天色已晚能见度太差,王先生没能完成考试。
在备考科目二期间,他又被安排参加科目三考试,不过在科目三考试之前,王先生却收到了要交纳保过费的暗示,“驾校通过业务员问我,保过吗?不保过的话,你的事情我们学校一概不管。”
一份微信聊天记录显示,王先生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驾校负责人吴某交纳了1500元备注为“保过费”的费用和科目三考试费470元,而吴某也领取了这两笔钱。随后,王先生的科目三考试顺利通过了。
在随后的科目二补考时,他又遇到了麻烦,“一直把我压到下午4点多才考试,我说我要投诉,吴某就说你投诉去吧,我让你科目四也过不了,让你前面的成绩全部为零”,面对威胁,王先生再次让步,向吴某第二次缴纳了1500元保过费。
那学员交了“保过费”之后又怎么保过?
优可考场科目二、三的主管赵首航负责考场日常考试业务,他和各个驾校分校长接头,在考试前一天的模拟考试时,一部分驾校分校长会给赵首航提供需要保过人员名单,赵首航按照考场收保过费的标准按人头进行收费。
因为交警支队对每个考场的合格率都是有要求的,大概都在60%,为了保证交保过费的人员占取合格率,需要采取办法来保证不合格率。因此考场对驾校分校的科目二、科目三报名有特殊要求,要求必须交纳保过费之前按照2:1的比例来报名,也就是交保过费比如是10人,必须再按比例空报5人,这5人是行内称为“空投”,他们在第二天考试时是不到场的,这5人肯定是不及格的,以此保证考场考试合格率的平稳。
此外,考场有电脑软件会控制考试系统,交过保过费的学员名单会被录入考场电脑软件,通过率极高,科目二、三都是这么操作的。在科目一、科目四考试时,将交过保过费的学员安排在最后两排,由工作人员蹲在地上指导答题。
然而,并不是交了保过费就一定能过。网友“从这一刻起”称,曾经交过1800元保过费,也不一定能过。但是不交保过费,肯定过不了。因为找优可考场保过的人非常多,有的时候是全员都交了保过费,但是不可能让所有人都过。所以即使交了保过费,仍然有可能被故意挂掉。
【3】修改考场软件提高通过率
作为幕后老板,曹伟对优可考场十分上心。他利用其职务便利对优可考场的考官、驾校负责人、软件公司、考场检查人打招呼,让相关人员放松监考、增加考场考试人员人数、让软件公司考试系统放宽尺度,以便让更多的考生通过。
时任咸阳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考核室主任的姜军,一方面在对优可考场监督投诉环节,将考生反映的情况压下去,不继续上报,让优可考场顺利开展考试工作,正常营业;另一方面在考试过程中尺度松,考试的通过率高了,考场的利润就高了。
时任咸阳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副主任科员的周绍安,也对优可考场给予照顾,让优可考场科目一考试中10个本来过不了科目一考试的考生通过了考试。
曹伟还给西安华众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姚某打过招呼,让姚某给优可安装设备时从价格上优惠,从软件上、技术上给予帮助照顾,提高考场通过率。为了维护和曹伟的关系,姚某派人调整了考场的保过软件,让软件工程师按照考生总数的10%至20%安排保过名额。
当然,要想成为该考场保过的考生,必须交纳保过费。优可考场科目一及科目四的正常考试收入,比如考场的承包费、员工工资、考场建设费、修车加油费、场地租赁费等,只能收支基本平衡。而考场的主要收入来源,正是保过费。
所谓保过费就是考场通过贿赂考官加上自己作弊,优先确保交这部分费用的学员通过考试所收取的费用。优可考场收取保过费的标准为:科目一500元、科目二1000元、科目三600元、科目四500元。
据统计,自2017年4月至2018年7月共计收取保过费近1400万元。股东的分红也是来源于这笔保过费。2017年4月至2018年7月,曹伟分11次收受李航考场“利润”人民币现金共计500万元。
为了把钱不声不响的交给曹伟,李航常常拿走曹伟的车钥匙将他的车开走,等车还回来时,现金就妥妥的放在后备箱里,两人对这种方式心照不宣。
【4】保过费被层层抽成
在当地,一时间给考场交纳保过费才能考到驾照,已经成为“共识”,多所驾校参与其中。
秦盛驾校、乾县阳光驾校分校、华津驾校均向优可考场交过保过费。各个驾校根据自己学员个人资质情况在优可考场的标准上加价,收费没有固定价格,一般各驾校分校对学员的收费标准大概在每科1200元至1500元。
秦盛驾校法人代表兼校长赵瑞玲的证言显示,秦盛驾校有50多家分校,总共有80多辆车,可容纳800人报名学习,李航也是秦盛的股东。分校按照每人每科目1500元左右的标准收取学员的钱,赵瑞玲承担中介人的角色,下设分校校长把钱给赵瑞玲,再转给李航。赵瑞玲在交钱时会减去每人每科目100元的提成费。
乾县阳光驾校分校校长苏阿利确认,2017年、2018年通过支付宝给李航转账保过费共计43.4万元;2017年4月至2018年6月,苏阿利通过微信给李航转账保过费共计192.73万元。科目一、二、三交钱时李航会按人头给苏阿利每科提成100元。
李航通常委派赵首航、石亮、苏阿利收保过费,收到的保过费也不会全部用来分红。
比如赵首航收取保过费之后,会将钱和保过名单交给李航,但在此之前他可以留下一笔可观的“差价”。
在收取学员科目二、三保过费过程中,李航会在每次科目二保过费收取中给赵首航留3个名额的保过费,每个800元,赵首航可以留2400元;在科目三的保过费收取过程中给赵首航留4个名额的保过费,每个500元,赵首航可以留2000元。每周科目二、三考4次,仅这部分收入每月3至4万元。此外,李航每次会按赵首航收取的人头数给赵首航每人提成100元,每月收入约10万元。从2017年12月至被调查时,仅7个月时间里,包含工资在内赵首航在优可考场的总收入约150万元。
作为咸阳优可考场社会化考场科目一主管的石亮也收入不菲。除开入股分红和工资之外,李航每场考试给石亮3000至4000元辛苦费,每周两场科目一、四考试,一共约20万元。石亮收取的保过费大概有140万元左右,拿走好处费44万余元。
【5】一个车管所多人涉罪获刑
据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曹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潇湘晨报记者查阅咸阳廉政网发现,《2018年咸阳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回眸》一文中显示,2018年查处了咸阳市车管所干警职务犯罪问题,目前立案12件,原副所长曹伟等9名干警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
咸阳市纪委监委关于2018年9-12月立案审查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中,揭开了其中三人的身份,除曹伟之外,还有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考核室主任姜军,咸阳市秦都区治安巡逻大队科员闫娜。
记者注意到,在上述案件中闫娜在优可考场投资了50万元,李航给闫娜共计分了96万元。
记者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咸阳市车管所有6名工作人员的受贿罪一案判决书公开。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秩序科原副主任季晓娜(2016年起借调至车辆管理所),犯受贿罪,被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6人中包含多名考试员,犯罪事实中包含收受优可考场贿赂。
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原考试员杨屹,被秦都区人民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判决书显示,在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杨屹收受优可考场科目二和科目三负责人赵首航好处费15次共计11.5万元。
陈学义在担任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车考试员时,收受包括优可考场在内,咸运考场、周陵考场、渭滨考场、高新考场等十余个考场贿赂,被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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