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
关于推进精准防控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医疗秩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要求,推进精准防控工作,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促进企业复工复产,方便群众出行、生活、就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力防范境外疫情输入,扎实做好入境人员信息摸排、集中隔离观察等各项工作,确保实现入境人员全链条、无死角“闭环管理”。精准做好外来人员管理,对来自重点疫区人员,须主动向所在村街、社区或单位报告,进行14天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必要时通报卫健部门,进行核酸检测。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对举报入境人员和来自重点疫区的外来人员不及时准确报备个人信息,不落实健康筛查和隔离观察措施的,经查证属实给予奖励。
二、所有村街、社区一律取消封口封路、出入证等限制性措施,撤销疫情防控检查点,拆除“硬隔离”设施。村街、社区要把疫情防控工作重心调整到重点人员管理服务上来,每天对3类人员(近期入境人员,近14天内来自重点疫区人员,正在居家隔离人员)进行摸排,随时掌握变化情况并及时上报,严格居家观察人员管理,跟进搞好服务。
三、各类企业、商务楼宇,各类商超、餐饮、集贸市场、沿街商铺等经营场所,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公共活动场所,恢复到疫情前的正常管理秩序,按要求做好通风换气、清洗消毒,合理控制人员密度。
四、全面恢复市内公交车辆、市域内城乡客运车辆运营。高铁站、火车站继续保留疫情防控检查点,落实对进京人员测温、核查信息等措施。
五、网吧、KTV、酒吧、游戏厅、棋牌室、影剧院等文化娱乐场所,公共浴室、游泳馆、健身房、球馆等人员聚集性公共场所,可以恢复营业。各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分工,指导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六、倡导广大市民加强个人防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按照国务院印发的《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要求,合理佩戴口罩。主动配合疫情防控人员做好防疫工作,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各乡镇(区、办)、市直各部门要按照本通告要求,准确把握和研判当前疫情防控及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督导落实精准防控的各项措施,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本通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24日
本文来源于网络,如果侵权立删,操作:浩宇科技,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地址:https://www.86376.net/gedi/51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