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县
关于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河北省《关于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医疗秩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严格落实“外防输入”精准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全面恢复生活秩序。各村街、社区一律取消封口封路、限时通行、出入登记等限制性措施,全面恢复正常管理秩序。各村街、社区要将工作重心调整到防控排查返回大城人员上来,主要是境外和高中风险地区返回(来)人员,随时掌握人员动态,做好跟进服务。
2.分区管控进县人员。精准做好外来人员管理,所有高中风险地区和境外(含港澳台)返回(来)人员,必须提前主动向居住地、目的地所属镇(区)或单位报告,自觉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14天等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3.推进复学复工复产。各镇(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取消复工复产限制,实行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提前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开学时间严格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各类培训机构暂不开学、开放。
4.合理保障出行畅通。所有镇与镇、村与村之间各类路障全部撤销,全面恢复交通运输。加快推动县域公交车、出租车正常运营,落实好测温、开窗通风、定期消毒等防护措施。
5.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各类商超、餐饮、宾馆、市场、商铺等经营场所,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公共活动场所,恢复正常秩序,加强通风换气、清洗消毒等措施,合理控制人员密度。KTV、洗浴、网吧、游戏厅等非群众生活必需的公共服务、娱乐场所继续暂缓营业。镇村大集、早晚市恢复开放。
6.继续禁止人员聚集。恢复开放公园、体育场等室外公共场所,禁止进行有组织的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继续禁止群体性聚餐、聚会、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庙会和人才招聘会等大型公共活动和群众聚集性活动。各类“红事”、“白事”一律从简。
7.全面恢复工作秩序。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做好办公场所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政务服务、电力通讯、银行保险等便民服务窗口单位,在采取网上办、预约办和控制疏导人流等基础上,有序正常运行。
8.倡导居民做好防护。广大居民要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环境卫生治理,合理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第一时间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排查,严禁随意走动流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及时向所在村街、社区或单位报告。因隐瞒病情,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镇(区)、县直各部门要按照本通告要求,准确把握和研判当前疫情防控及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督导落实精准防控的各项措施,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既往通告与本次通告事项不一致的,以本次通告为准。国家、省、市有新要求的,依上级要求执行。
大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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