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批准:王常松同志任中共江苏省委委员、常委和省纪委书记。
此前,王常松任黑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3月2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张巍,已调任黑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原任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蒋卓庆,在去年12月已调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今年1月被补选为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升正部级。
此次履新江苏,也是王常松于2010年由审计署“空降”地方后,任职的第三个省份。
公开履历显示,王常松出生于1962年7月,安徽无为人,1983年他从安徽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毕业后,进入北京大学法律系,攻读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6年,他毕业即进入审计署,在法规司任干部。此后,他在审计署工作长达24年,历任审计署法制司司长,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特派员、党组书记,审计署经贸审计司司长,审计署企业审计司司长、审计署法规司司长等职。
2010年年底,王常松作为中组部组织至地方交流的66名“京官”之一,出任吉林省松原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后任市长、市委书记。
2013年1月,王常松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晋升副部级。2016年6月,他跨省履新,任黑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2018年1月当选为省监委主任,至今再次跨省调整。
近期以来,中央和地方多名省部级纪检干部调整。
此前,原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孙怀新,已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原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副部级巡视专员马森述,调任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原任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孙新阳,已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公安部党委委员;原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民政部纪检监察组组长、民政部党组成员的龚堂华,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科技部纪检监察组组长、科技部党组成员;原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曾一春,已任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原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部长莫高义,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人民日报社纪检监察组组长、人民日报社编委委员。
王常松简历
男,汉族,1962年7月生,安徽无为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二级大法官,审计师。
1979.09–1983.09安徽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
1983.09–1986.08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6.08–1987.02审计署法规司干部
1987.02–1988.08审计署法规司一处副主任科员(其间:1987.09–1988.05河南省审计局挂职锻炼)
1988.08–1990.08审计署法规司一处主任科员
1990.08–1993.01审计署法规司一处副处长
1993.01–1998.09审计署法规司一处处长(其间:1997.08–1998.09挂职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副县长)
1998.09–1999.11审计署法制司司长助理
1999.11–2002.04审计署法制司副司长
2002.04–2004.07审计署法制司司长
2004.07–2006.07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特派员、党组书记
2006.07–2008.11审计署经贸审计司司长
2008.11–2009.07审计署企业审计司司长
2009.07–2010.11审计署法规司司长
2010.11–2010.12吉林省松原市委副书记(正厅级)
2010.12–2011.01吉林省松原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1.01–2011.05吉林省松原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05–2013.01吉林省松原市委书记
2013.01–2013.03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吉林省松原市委书记
2013.03–2016.06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16.06–2018.01黑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2018.01–2020.03 黑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主任
现任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第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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