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平,原浙江省交通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运管理处处长。
今天(3 月 26 日)上午 10 点,王晓平受贿案在杭州拱墅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拱墅法院通过远程审判系统进行审理,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
王晓平在拱墅区看守所远程法庭参加诉讼
归案前王晓平曾潜逃 8 年,2019 年 10 月,他在云南大理一农家小院被抓,被抓时发须皆白,发长及肩。
(去年王晓平被抓时情形)
他提出 ” 借款 “,但从未归还
王晓平,男,1962 年出生,出事时职务是浙江省交通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运管理处处长。
关于他的受贿细节,在今天的庭审中,被一一披露。
根据公诉人指控,2007 年 10 月,王晓平向浙江某旅游运输公司总经理杨某提出借款,后来在王晓平办公室,杨某交给他现金 15 万元,此后从未归还。
2002 年至 2005 年每年春节前,王晓平在办公室都能收到温州某客运公司负责人送来的 5000 元。这个金额在 2006 年到 2010 年 ” 上涨 ” 到 1 万元。其中 2007 年王晓平去温州开会,又收到了这位温州公司负责人的 1 万元现金,总计 8 万元。
类似的受贿经历,他一共有 23 次,大多数发生在办公室,有的是在外出去企业调研期间,收到的贿赂有现金,有超市卡,有杭州大厦购物卡。
公诉人指控,2002 年至 2011 年,王晓平在担任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运处负责人职务期间,利用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省道路旅客运输业务、全省客运线路审批、省内跨市、省际旅游客运审批和管理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相关人员财物,金额共计 44.7 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其已认罪认罚,故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
潜逃 8 年在云南农家小院落网
2011 年 8 月,王晓平受贿事发,他潜逃了。
根据此前拱墅区纪委监委的通报,在监察体制改革职能调整后,2018 年 6 月,拱墅区纪委监委接手此案后,在省、市追逃办和区委的有力领导下,牢固树立 ” 不追回来决不收兵 ” 的必胜信念,切实发扬 ” 钉钉子 ” 精神,集中优势兵力,实行部门联动,做实基础工作。
在嫌疑人王晓平杳无音讯的情况下,专案组以其重要关系人为突破口,先后赴浙江温州、湖州、山西汾阳、云南大理等地,辗转千里开展排摸寻找和梳理分析工作,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点。
10 月 14 日下午 16 时,经过连续数天的信息排查和跟踪布控,专案组确认了王晓平的身份,在云南省大理市大理镇大院子村一民房中将嫌疑人抓获归案。经初步讯问,王晓平对其受贿并出逃江西玉山、云南昆明并定居大理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王晓平去年被押解回来)
今天在庭上,王晓平一直不停地晃动着身体,他说:” 我对不起党和人民的培养;所有犯罪事实都是我自己供述的,希望能够有 ” 坦白从宽 “;关于罚金的问题,所有退赔款都是我妻子贷款的,所以家庭经济确实不好 ……”
案发后,被告人王晓平家属已退出上述款项共计 44.7 万元。
法庭没有当庭判决。
本文来源于网络,如果侵权立删,操作:浩宇科技,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地址:https://www.86376.net/gedi/48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