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史淼等涉黑案的首犯史淼执行死刑!该团伙组织实施强奸、轮奸犯罪12起,致1名被害人自杀(未遂)、1名被害人精神残疾二级,2名被害人辍学。先后组织、强迫12名被害人在白城、洮南、青海省玉树县等地卖淫。实施故意伤害犯罪9起,致重伤3人、轻伤6人,组织聚众斗殴致死1人。史淼等涉黑案是吉林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唯一一起主犯被判处死刑的涉黑案。
来源:@吉林政法声音
本文来源于网络,如果侵权立删,操作:浩宇科技,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地址:https://www.86376.net/gedi/44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