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解除小区(村)封闭式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方便群众出行、生活和就业,根据国家和省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解除小区(村)封闭式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之日起,全市所有小区(村)解除封闭式管理。
二、各小区(村)禁止设立“硬隔离”措施,取消居民出行次数限制。
三、所有小区(村)各出入口保持24小时值班值守,结合疫情防控和社会治安,对进入人员测温检查登记,使用“健康码”可免予纸质登记。对外来人员、快递外卖、家政服务、返回务工人员、租房户等人员进入小区(村),在落实测温检查登记措施基础上,不得随意设置特殊限制。
四、提倡广大市民加强居家防控,保持良好卫生习惯,进入公共场所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
五、小区(村)应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内部道路、活动广场、健身器材、小区电梯、楼道等公共场所、重点部位定期进行卫生清理和日常消毒。
六、境外返(来)衡人员应自觉向所在社区(村)提前报备,配合采取必要的疫情防控措施。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追责、顶格处罚。
七、本通告解除日期另行通知。各县市区要抓好相关措施的贯彻执行,可根据本通告,结合实际进一步作出相关规定。
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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