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号
为进一步统筹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根据我区目前新冠肺炎的防控态势,经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3月23日起,我区范围内婴儿洗浴、足浴、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互联网上网服务等行业,以及具备一客一换条件的洗浴场所,在自查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须建立返岗员工健康台账,经承诺、备案登记后,可全面恢复正常营业。
二、洗浴、婴儿洗浴、足浴、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须在解放区卫生监督所备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须在解放区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登记备案;经现场验收合格方可复工,并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区卫生监督所、区文广旅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立即关停整改,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参照《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的通知》,建议普通群众居家、户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的情况下可以不戴口罩。
解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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