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上发表言论侮辱四川凉山牺牲的消防烈士,山东男子傅某某被检方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新京报记者今日(3月23日)从淄博高新区法院了解到,法院一审判处傅某某管制8个月,并判决其在媒体公开道歉。
2019年4月,警方发布通报称,网民“极光”诋毁烈士。截图
2019年3月30日,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发生森林火灾,抢险救灾期间,27名消防人员和3名地方干部群众牺牲。4月2日,应急管理部、四川省政府批准这30名英勇牺牲的同志为烈士。
2019年4月,淄博警方接网民举报,网民“极光”在QQ群对群内网友悼念四川木里火灾牺牲消防员的言论发表评论,侮辱诋毁四川因公牺牲消防员,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淄博网警经调查后证实,网民“极光”真实身份傅某某,是淄博市高新区37岁男性居民。后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其刑事拘留。此后,傅某某被检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宣判现场。法院供图
日前,该案在山东淄博高新区法院审理并宣判。庭审中,被告人充分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的罪行,当庭表示认罪并忏悔。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傅某某无事生非,在QQ群发表不当言论,对在救火中牺牲的烈士进行侮辱、诽谤,侵害了烈士的名誉权,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傅某某管制8个月,并判定其自判决生效后10日内,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向四川省木里森林火灾中牺牲的英烈进行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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