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一车辆突发自燃,交警奋不顾身全力灭火与宋同行txt

2020年3月19日,邢台市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民警周新立班组在巡逻时发现一辆汽车自燃,情况危急下,民警不顾个人安危,“逆行”向前,最终在民警、消防员、热心群众的合力下,终将烈火扑灭,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警察的使命与担当。

上午10时10分左右,开发区大队民警周新立班组巡逻至襄都路与东关街交叉口时,发现路口东南角一辆黑色帕萨特轿车前机箱盖有明火冒出,“不好,车着火了,赶紧救火。”民警立即下车封锁路面,禁止其他车辆靠近自燃车辆,疏散群众,仅仅2分钟的时间,该车车头已由少量明火变成熊熊大火,此时民警顾不得个人安危,“逆行”向前,利用灭火器进行救火,可是灭火器太少了,根本无法压制火势,关键时刻,过往司机伸出了援助之手,纷纷提供自己车上的灭火器,一瓶、两瓶、三瓶……民警再次拿起灭火器继续灭火。期间,自燃车辆发出了“咚”的一声巨响,还好有惊无险。此时119消防车及时赶到,却被拥堵的车辆挡住了去路,及时赶到的副大队长柳诚武立即组织民警疏导交通,指挥过往车辆快速通过,保障消防车能够及时到达现场,最终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火势才得到控制。为了避免意外的再次发生,满身粉尘的民警再次投入到疏导交通的任务中,指挥车辆有序掉头,远离事故现场。

在确认安全后,民警清理现场,组织车辆有序撤离,现场交通秩序得以恢复,惊魂未定的自燃车辆车主被民警的奋勇向前而感动,说:“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我吓的腿都软了,太感谢你们,还好有你们及时出手帮助了我,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民警回答:“应该的,职责所在。”

在此,交警提醒广大司机,随着气温回升,行车前一定要仔细检查车辆状况,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避免交通意外的发生。同时,感谢在这起事故中伸出援手的热心群众,相信有你们做坚实的后盾,我们定将牢记使命,砥砺前行,不负广大人民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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