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非常后悔,害了房东、害了自己,也害了大家。”3月17日,租住在义乌市江东街道一出租房内的租户宋某,因涉嫌放火罪被义乌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面对民警的讯问,宋某泣不成声,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
3月16日晚上11时28分,义乌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位于义乌江东街道西谷村一出租房发生火灾。消防员迅速赶赴现场并成功扑灭火灾,由于扑救及时,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义乌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公安局对起火原因进行调查。“我们发现当事人所说的起火点位置并无点火源,起火原因很蹊跷。”参与火灾调查的人员说。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民警和消防人员很快掌握证据,并将目标锁定在该出租屋内的住户宋某身上。在铁的证据面前,宋某承认了自己故意放火的事实。
原来,安徽人宋某两年前来义乌,与男友结识,两人共同经营一家网店。事发当天,其与男友发生激烈争吵。随后,男友离开家,留下宋某一人在屋内。当时,刚吵完架的宋某气愤难当,在家里边哭边收拾房间。无意间翻出了家中的打火机。“这把打火机本来是买来打算出去野炊的时候用的。”宋某说,她拿着打火机直接点燃了易燃物。很快,火势蔓延开来。见火越烧越大,宋某意识到事情不妙,本能地拿拖把拍打灭火,但未果。
“着火了,着火了。”眼见火势无法控制,宋某迅速从四楼的房间跑出出租屋至安全地带,边跑边呼救。随后,房东、附近的村民、公安民警、街道工作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等相关救援力量相继赶来,将整栋楼的住户从睡梦中叫醒,紧急疏散到安全地带,并成功扑灭火灾。
火势扑灭后,消防人员发现,现场一片狼藉。宋某所居住的整个房间均已过火,房间内的物品已化为灰烬。
“出租屋内居住人员众多,稍有不慎极易引发重大火灾事故。宋某因自己的情感纠纷,为发泄心中怨愤,放火点燃了出租屋,已经危害到了公共安全。”义乌市公安局江东派出所民警杨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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