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县一男子张某未报备私自回国,涉嫌隐瞒、瞒报回国信息,面临法律制裁。
张某,男,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县和阳镇西三官村人,就职于台湾新建公司,职业船员。2019年3月份出海,航线为欧洲到非洲。和阳镇分包责任人先后20余次通过微信、电话联系张某本人,并叮嘱其母亲李某芳,疫情期间张某暂缓回国,确需回国必须提前报备。张某及其母亲李某芳均明确表示张某保证不回国。
3月14日16:00,经公安部门推送信息,张某已于3月14日08:50由首都机场入境,14:38到达北京西站,购买15:40高铁G505自北京回邢台。收到该信息时,张某已踏上从北京回邢台高铁。
针对境外人员张某未提前报备而私自回国突发事件,南和县委、县政府迅速行动,立即召开县委常委会议研究部署处置工作。和阳镇和南和县卫健局安排2名专业医护人员和专用救护车到邢台高铁东站将张某本人“点对点”接回。南和县公安部门对张某及其母亲李某芳涉嫌隐瞒、瞒报回国信息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外事防疫服务组将进一步加强对境外人员排查力度,继续加强与境外人员沟通联系,确保提前掌握入境回国人员信息。
日前,经公安侦查得出结论,张某及其母亲已涉嫌违法隐瞒入境信息,公安部门已对其母亲李某芳实施依法拘留;对张某违法事实,正在进一步收集取证,等待他的是法律严惩。同时,南和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张某及其母亲隐瞒入境信息问题,采取纳入个人信用体系,对张某接转、隔离、治疗等产生的费用均由其个人承担。
为坚决阻断疫情输入,在此温馨提示境外人员: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如无特殊情况,请尽量暂缓入境。如确需入境,请提前申请备案,主动向目的地乡镇告知健康状况和行程安排,并积极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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