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沈阳市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为12月23日境外输入病例尹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已转入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一、相关人员情况及行程轨迹
郑某某,女,16岁,中国籍,家庭住址:沈阳市于洪区北陵街道向工街宏达家园小区,朝鲜族第一中学学生。12月13日以来与确诊病例尹某某共同居住在宏达家园小区。
12月13日17时从宏达家园小区步行到附近的婷婷阳光超市和弘洋超市购物,之后步行回家未外出。
12月15日-16日正常步行上下学,回家后未外出。
12月18日正常上下学,当晚22时10分乘出租车至淮河街沈阳医学院附属二院一楼急诊就诊,诊断为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输液治疗后,于次日0时50分乘出租车返回宏达家园小区。
12月19日早8时,郑某某因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步行前往秀水诊所就诊,输液治疗后11时步行回家,途中到宏达家园小区附近的菜鸟驿站取快递,回家后未外出。
12月20日上午8时左右,郑某某步行再次前往秀水诊所输液治疗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输液后步行返回宏达家园小区未外出。
12月21日正常步行上下学,当晚22时步行前往宏达家园小区附近梦蕊泉洗浴中心洗澡,23时步行回家。
12月22日正常步行上下学,回家后未外出。
12月23日尹某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后,郑某某作为密切接触者第一时间被转运进行集中隔离观察。
12月24日,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例行采集其生物标本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目前郑某某已转入市第六人民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断治疗。
二、温馨提示:现提醒在上述过程中与郑某某有过接触的市民,按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需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登记备案,社区或村委会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2.要减少与他人接触,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14天内居家暂不要外出;
3.在此期间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请第一时间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或佩戴口罩,前往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
(原题为《1例新冠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转为确诊病例的在沈行动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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