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下午,巨鹿路咬耳朵案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
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当日,该院对该案出庭支持公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法庭将择期宣判。
此前,澎湃新闻从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经审查,2020年6月26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王某某在本市巨鹿路一酒吧门口处,醉酒后因琐事与被害人马某某(女)等人发生冲突,王某某将马某某推倒在地,并有撕咬行为,途经此处的被害人李某某见状上前劝阻,王某某遂将李某某左耳咬伤。经鉴定,被害人李某某左耳廓部分缺损,构成轻伤;被害人马某某身体多处受伤,一处轻伤,一处轻微伤。
8月20日,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咬伤被害人耳朵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批准逮捕。10月12日,黄浦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王某某提起公诉。
12月17日,庭审结束后,该案被害人之一、耳朵被咬伤的李先生接受了澎湃新闻采访。他告诉澎湃新闻记者:“我今天特地来,是想见一下把我弄伤害的人。”他希望得到对方的当面道歉。
李先生称,虽然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当日当庭承认了自己的所作所为,但是王某某并没有主动道歉,而是由李先生在庭审中途提醒后才道歉的。
李先生告诉记者,受伤的耳朵听力没有受到影响,但是他之前去划水,低温时特别痛。关于后续治疗,李先生表示目前还没有找到不用开刀的方法,而开刀会影响工作。
李先生称,对判决结果没有预期,但是相信法律的正义,他希望能得到公正的判决和诚恳的道歉。李先生没有透露具体的民事赔偿诉求,但表示要求的金额不多。“因为对我来说,赔偿的钱也换不回一只耳朵。”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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