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在其官网发布的清退学生的公示截图暨南大学拟清退12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硕士研究生。暨南大学近日在其官网发布了相关公示信息。
公示内容显示,根据《暨南大学学生管理暂行规定》(暨教[2017]44号)第二十四条和《暨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暨研[2016]41号)第十四条规定,硕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五年,学生可以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分阶段完成学业。
该公示附有拟被清退学生的名单。此次共清退2005级、2007级和2008级共12名硕士研究生,专业包含经济法学、民商法学等。
公示内容载明,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已向前述超出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发送《暨南大学研究生退学告知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到这些学生反馈。现拟对这12名学生进行退学处理并进行公示,公示期15日,自12月2日始至12月16日止。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将上报学校作退学处理。
本文来源于网络,如果侵权立删,操作:浩宇科技,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地址:https://www.86376.net/gedi/225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