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吉林省委第八轮巡视期间7名干部主动投案》。
文章介绍:吉林省委第四巡视组进驻长春市后,推动该市将市委原副书记杨子明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作为立行立改事项,并在全市范围内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会议深刻剖析相关案件,见人见事见思想,产生了强有力震慑,让时任长春市朝阳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的谭大为深感压力。不久谭大为向长春市纪委监委主动投案并交代有关问题。谭大为(资料图)
今年6月23日,长春市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与会同志集体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迷失》,会上通报了吉林省纪委监委关于杨子明、管树森案件的剖析报告和去年以来长春市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情况。
吉林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王凯在会上指出,这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再次警醒我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决不能有丝毫停滞,拒腐防变决不能有丝毫放松,正风肃贪决不能有丝毫手软。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高度警惕,防微杜渐,全面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
今年7月14日,长春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谭大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今年10月,谭大为被“双开”。经查,谭大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消费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设备采购、校车运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涉嫌行贿犯罪。
此次警示教育大会上被剖析的长春市委原副书记杨子明,于2019年2月被查,同年9月被开除党籍、取消其享受的待遇。通报指出:杨子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违规逾矩,将本应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变为庸俗的私情金钱关系,大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钱色交易,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六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今年5月,杨子明因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至2016年,被告人杨子明在担任吉林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副书记、长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提拔调整、承揽工程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51万余元;2017年至2018年,杨子明离职后,利用原职权及其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合计人民币196万元。
“政事儿”注意到,此前,吉林省有多名干部在开完警示教育大会后主动投案。
2018年,通化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刚振涛在吉林省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一个月后主动投案,并在在审查调查中如实交代组织掌握的和组织不掌握的问题,积极主动退赃,真诚悔罪悔过,符合监察法有关规定,吉林省纪委监委提出对其从宽处罚的监察建议。
2019年7月,吉林省召开全省警示教育大会。当时已经退休在家的通化市委原常委、秘书长管伟新没有参加大会,也没有机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然而,相关内容传到他的耳中后,管伟新受到巨大触动,在历经激烈的思想斗争后,在当年8月主动投案。
2019年10月,吉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经查,管伟新同志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他人为其提供的装修服务,少支付工程款、低于市场价购买商品房、默许近亲属违规获取工资报酬。以权谋私,收受他人财物。
通报指出:鉴于管伟新同志能够自动投案,如实交代违纪违法问题,认错悔错态度较好,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予以从轻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管伟新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按正处级重新确定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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