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岁老人王冰冰起诉子女获得赡养费后又丢还:我想要的是陪伴

日前,浙江开化县法院调解了一起78岁老人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案件。
当调解近尾声老人拿到赡养费后,却又立刻将赡养费“拍”在桌上还给子女,称“我想要的是陪伴”。
原告余某今年78岁。1981年,余某与妻子苏某再婚。当时苏某已育有五个孩子,但均未成年,最小的才7岁,余某育有一子。两人再组家庭后,含辛茹苦将6个孩子拉扯大。
孩子长大后各自成了家,余某夫妻也老了。今年夏末,苏某生了一场病后,夫妻感觉财力和精力不足,不得已向孩子们求助,但其中的四位继子女不同意对余某履行赡养义务。
于是余某夫妇将不愿履行赡养义务的四个孩子诉至法院,其余两位子女被列第三人,要求子女赡养并均摊医药费。经所在村委会、法院调解,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入秋时苏某不幸因病离世,余某撤回起诉。
处理完妻子丧事后,余某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子女与自己的儿子均摊赡养费用,以及妻子苏某在世时花去的医药费及之后的丧葬费用。
承办法官想尽力促成调解,遂联系被告一位表亲参与调解。
调解桌前,余某和3名继子都到场了。此时,继子们手里拿着一份协议余某夫妇与继子女多年前签的协议,内容为“五个继子女不拿余某的任何财产,将来也不对余某进行赡养”,以此为由拒绝赡养继父余某。
法官和调解人一起从法理和情理双方面入手,向被告们阐明了有关赡养的法律规定,最终继子女们同意支付赡养费。双方对支付的金额达成一致意见,远嫁的继女也在电话中表示,不日将回老家将钱款当面交给父亲。
随后,法官当场将赡养费交给余某,不料老人接过钱后,又将一叠现金丢在孩子们面前。
“您这是?” 法官疑惑,原告两次起诉执意要子女们承担赡养费,怎么拿到赡养费后又还回去?
余某说:“他们自己家里比较困难,要不是对我不管不问,我也不想闹到这个地步。我想要的是陪伴。”
调解席对面的继子听后不响,过了一会说:“爸,我们几个一起陪你吃午饭吧。” 
临走,余某低声问法官:“我不想要判决书,我想撤诉,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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