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举行退役军人保障法新闻通气会,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会上了解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高度重视制发优待证工作,从成立之初就开始研究,如何让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便捷地享受到国家和社会提供的优待服务,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工作要求。目前,优待证制发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
“过去,除残疾军人持《残疾军人证》外,其他退役军人等对象主要凭借部队发放的证件,如退伍证、转业证等,证明自己的身份,享受相关优待。由于历史跨度时间长,这种方式存在证件样式不统一、社会辨识度不高等问题,影响了优待政策的落实。”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拥军优抚司副司长王忠诚介绍,“刚刚通过的退役军人保障法专门写入优待证有关内容,将优待证上升到法律层面,为相关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今年1月份,军地2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也明确了“建立优待证制度”,要求逐步为退役军人和“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统一制作优待证,作为享受相应优待的有效证件。希望通过国家为退役军人等对象制发优待证,实现“彰显荣誉、落实待遇”等核心功能。
关于优待证制发进度问题,王忠诚表示,从今年初,《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出台后,退役军人事务部就在积极推动,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包括深入调研,走访军地多个部门,了解有关情况、听取工作建议,统筹研究、设计优待证制发各个环节,反复研究论证,征求各方面意见。目前,优待证制发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优待证服务管理办法》即将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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