矩,在省委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期间,不按规定报告其个人倒卖茅台酒的情况,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规在公务接待中使用茅台酒;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利用职权为下属在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瞒报房产;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倒卖茅台酒牟利,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获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决定向企业支付资金占用费;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纪监部门点评:王俊铭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涉嫌受贿和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俊铭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依程序终止其中共贵州省第十二次、铜仁市第二次、玉屏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处分通报提到王俊铭“不按规定报告其个人倒卖茅台酒的情况”,还“违规在公务接待中使用茅台酒”,并且“违规倒卖茅台酒牟利”,一份通报多处提及其涉及茅台酒腐败情况,可称得上是一起涉茅台酒腐败的典型案例。
公开简历显示,王俊铭,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河北省魏县人。在调赴贵州任职之前,王俊铭是一名长期在河北邯郸工作的本土干部,曾先后担任魏县城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曲周县副县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等职。2011年10月,王俊铭迎来仕途转轨,“空降”担任贵州玉屏县委书记,并在5年后跻身铜仁市委常委,继续兼任玉屏县委书记职务。
今年1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援引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贵州省铜仁市委常委、玉屏县委书记王俊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值得一提的是,王俊铭当年是被贵州重点引进的12名优秀干部中的一员。当时有报道提到了出任玉屏县委书记的王俊铭——他“提出把玉屏打造成‘中国箫笛名城、新型工业重镇、黔东经济社会发展极’,让干部群众看到了加速发展的希望”。而今看来,这名重点引进贵州的优秀干部却倒在了贵州名产茅台酒上,结局令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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