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厦门市公安局10月24日通报,23年前,男子为报复将炸药扔到工友床上,致人终身残疾,之后逃匿无踪。23年后,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公安分局破案,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1997年5月27日凌晨3时许,巨大的爆炸声将海沧新垵村石子场的人们惊醒。在石子场的一所工棚内,一枚点燃导火索的炸药在工友小王的床上爆炸了。工棚内休息的四个工友均不同程度受伤。距离爆炸点最近的小王受伤最重,双足多处损伤,小腿高位截肢。
当时,海沧还没有成立公安分局,海沧地区归杏林分局管辖,该案便一直由集美警方负责侦办。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在爆炸废墟中找到一张破损的银行汇款单,汇款单上模糊地看到汇款人“杨某三”三个字。
民警以此为突破口,经过多方取证,迅速锁定嫌疑人杨某,并立即展开全面追捕。但受限于当时的侦查条件,民警始终未能发现嫌疑人的踪迹。
案发后,杨某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销声匿迹。
时间一年一年地过去,部门调整、人员变动,办案民警换了一茬又一茬,但集美警方却始终没有放弃,这起积案就像一根针一样扎在办案民警的心里。终于,案件迎来的转机。
经过多年的研判,在泉州市某工业区一带,集美警方发现了疑似23年前爆炸案逃犯的踪迹。办案民警马不停蹄地赶往泉州某工业区调查取证,经过连续多日深入摸排,基本确定在某工厂打工的“老杨”就是制造爆炸案的嫌疑人杨某。民警迅速组织警力进行抓捕。
10月14日晚18时许,集美警方将杨某抓获归案。
杨某到案后装傻充愣,对民警的讯问矢口否认。为将逃匿23年的疑犯绳之于法,办案民警不眠不休,与嫌疑人斗智斗勇。终于,在民警不断抛出的证据面前,杨某的心理防线被攻破了,承认了其于1997年在海沧区新垵石子场实施爆炸的犯罪事实。
1997年春, 21岁的杨某从重庆老家过来厦门务工,在海沧区新垵石子场工作,其间与同在石子场工作的工友小王发生矛盾,并计划对小王实施报复。一天夜里,杨某偷偷找来石子场用于山体爆破的炸药,趁小王熟睡之机,将炸药丢进了小王休息的工棚内。
案发后,杨某连夜乘船逃离厦门,隐姓埋名,过起了“亡命天涯”的生活。时过境迁,杨某已从当年20多岁的小伙子变成了40多岁的中年大叔,他自觉此事已经沧海桑田,无人问津,却不曾想,民警最终还是找到了他。
目前,嫌疑人杨某已被集美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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