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见不得自家孩子“吃亏”,这只会有损于孩子人格的成长。善良、宽容、互助,才是立身之本,这缺失的人生一课,又该由谁来为小伊补上?
今年5月26日上午,四川宜宾某私立学校三年级一班女生小伊(化名)的母亲王某、外婆罗某琼将罗女士9岁的儿子小遥(化名)从三楼教室拖拽至一楼,并采用扇耳光、击打头部的伤害行为对小遥实施暴力,致其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并产生心理阴影。
尽管已经过去5个月,但这起发生在校内的家长施暴事件依然让人感到震惊。从目前媒体披露的信息看,该事件的起因不过是两位同学之间的纠纷和摩擦。虽然只凭一方家长的描述,我们无从知晓其中详情,但最终发展到成年人对孩子暴力相向的地步,依然让人很难理解。
事发后,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金沙江大道派出所介入处置,根据《治安处罚法》对王某、罗某琼各处以行政拘留十天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显然,当事人必须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受到法律的制裁。公众对此事的反应,既有对暴力行为的嗤之以鼻,也有对家长教育方式的一声叹息。↑罗某琼与王某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孩子之间有些不愉快,或者说有些小打小闹,并不是什么稀奇事。身为家长,理应进行引导和劝阻。如果是明智、大气一些的家长,还会以小事为契机,教导孩子如何正确地处理人际关系。不难想象,耳濡目染之下,孩子就可以吸取教训、改正缺点、不断成长。
然而,该事件中的家长,显然选择了截然相反的方式——用暴力为自己的孩子讨回“公道”。如此一来,产生心理阴影的不只是受害者小遥,小伊的心里也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家长究竟想向孩子幼小的心灵,灌输些什么?
这不能不让人联想到,不久前上海市杨浦区某小学校的两名小学生爸爸,疑因孩子在学校发生小打小闹,竟在家长微信群中“放狠话约架”。结果,第二天一早在学校门口,“陈爸”用U形锁敲破了张某的头,致后者头破血流当即被送进了医院。
一样是为自己的孩子“出头”,一样是用拳脚解决问题,贯穿于不同事件内的相同戾气,应该引起公众的深思。
无法否认,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我们越来越重视对个人权利的保护和尊重。这本是一桩好事,但无限制放大个体权利,就容易造就自私自利的个性,这对家庭教育来说,尤其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回到这起事件本身,小伊的家长见不得自家孩子“吃亏”,竟然连上了年纪的外婆都要“出手相助”,这只会有损于孩子人格的成长。善良、宽容、互助,才是立身之本,这缺失的人生一课,又该由谁来为小伊补上?
令人遗憾的是,本该在事件中起到桥梁作用的校方,也未能采取更积极的措施。当然,这其中折射出的还是那个老问题:如今的孩子更“娇贵”了,更“惹不起”了,这不仅让教师感到“难办”,也不利于社会道德文明的建设。
我们应该怎样做家长?一百年前,鲁迅说过,“父母对于子女,应该健全的产生,尽力的教育,完全的解放。”把这句话放到今天,也并没有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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