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喜欢穿校服的小女孩,因为她们清纯可爱,符合我对理想女性的所有幻想。”隔着看守所的铁栅栏,叶某语气中没有半点悔意——他因为在地铁上猥亵少女,近日被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11日,北京海淀检察院通报了该案。
去年12月25日傍晚,既是下班高峰期,又正值年轻人喜爱的圣诞节,开往“宇宙中心”五道口的地铁里人满为患。初中生小琪和小梦(均化名)像往常一样紧跟着人流踏上放学回家的地铁。与其说踏上,不如说被“挤上”,列车门口几米长等待的人群,还没等车门打开便开始向前涌动,两个身穿校服的女孩在人群里显得格外单薄。
上了地铁,更是前胸贴后背的拥挤。小琪终于在靠门的地方站定,转头和旁边小梦说话的工夫,就感觉有人在用身体触碰自己。小琪以为是太挤了,便艰难地往旁边挪了两步,结果这个人又跟了上来。
小琪这才注意到身边这个人,身材微胖、接近一米八,看上去是个斯斯文文的中年大叔。
可是,这个奇怪的大叔不断故意用他的裆部顶蹭小琪的右侧大腿,更过分的是,他裤链是拉开的,小琪看到他裸露的生殖器的一刻吓呆了。“当时脑子一片空白,非常害怕。”小琪站在原地不敢动弹。
中年大叔看着小琪的反应,更加有恃无恐,持续顶蹭了两分多钟。直到列车到站,小琪拉着小梦匆匆下了车。
小琪到家后第一时间告知父母并报警,她没想到在那么多人的公共场所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心理受到极大创伤。这也令一家人的心理压力都很大。
因为是在公共交通上实施猥亵,已经过去数个小时,犯罪嫌疑人早已不见了踪影,这给侦查工作带来极大挑战。
在小琪和小梦的指认下,公安机关通过调取监控录像一点一点追踪,最终锁定了嫌疑人的行动轨迹。经过多日的摸排和蹲守,民警终于在一周后,距离案发地三十余公里外的某住宅区,抓获嫌疑人叶某。
经查,叶某46岁,大学本科毕业,也曾有过体面的工作和生活,但被其亲手葬送——翻开叶某的前科材料,劣迹斑斑,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对幼女实施性侵害:2004年,叶某曾因强奸12岁幼女被法院判处9年有期徒刑;2018年5月,叶某因在公共场所裸露生殖器被行政拘留。
这名惯犯却还为自己辩白着:“我的人格和心理有缺陷,我有心理疾病,比如在性方面,我就喜欢学生制服样的年轻女孩”,“案发当天我喝了点酒,才干了这样的事情”。
不论是“情非得已”还是“心理怪癖”,都无法粉饰叶某种种超越了人性底线的犯罪行为,这些辩白在法律面前毫无意义。叶某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猥亵幼女的行为,依法应当加重并从严惩处!
今年4月,检方提起公诉,7月,海淀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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