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审两年多后,“河北虎”张杰辉被判了。
7月10日上午,张杰辉因受贿罪被判了15年,他敛财的数额超1.27亿。
5月受审的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被控敛财超7亿,昨天受审的“海南虎”张琦,被控敛财1.07亿余元。
从刑期来看,敛财过亿的官员多数被判无期,也有的被判死缓且终身监禁,像张杰辉这样被判了15年的,还有敛财超1.56亿的“河北虎”张越,最终的刑期也是15年。
“佛系虎”的另一面:升官、发财
张杰辉,男,汉族,1957年1月生,今年63岁,辽宁宽甸人,东北大学文法学院科技哲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学位。
张杰辉曾在辽宁、河北两地工作。
公开资料显示,在辽宁期间,他担任过盘锦市委常委、副市长,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省委副秘书长,鞍山市市长、市委书记。
2010年8月,时任鞍山市委书记的张杰辉跨省到了河北,担任河北省副省长,2017年1月转到人大任职,2017年12月被查。
一个细节是,张杰辉在任鞍山市委书记(2005年12月至2010年8月)时,鞍山市长是谷春立(后任鞍山市委书记、吉林省副省长,已被查)。
据媒体此前披露,谷春立风头强劲,一手主导了鞍山的大规模拆迁改造,手段蛮横粗野,被称为“谷扒”,至今仍留下大量烂尾工程。
而身为市委书记、实际上的一把手,张杰辉在这个过程中几乎看不到任何作为。既没有对这种出格的行政行为在政治上把关,也没有发挥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
他离开鞍山后,当地人评价他“性格懦弱”,甚至说他当市长时被书记压制,当书记时被市长压制。
不过,这位“佛系”的“老虎”,在升官、敛财方面可并不“佛系”。
在升官方面,张杰辉问题不少,其中一个就是“为提任副省级领导干部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在敛财方面,他的数额可超过了当年风头强劲的下属。
据法院审理查明,张杰辉收的第一笔钱,是2001年担任鞍山市长时,从那时起至2017年,他在辽宁、河北大肆敛财,数额高达1.27亿。
而他当年的下属谷春立,敛财数额是4365万,最终获刑12年。
十九大后落马虎中,他创了一个“唯一”
还有一个细节值得关注。
张杰辉是2017年12月被查的,2018年10月就已经受审,但从受审到宣判,历时近2年。
这样的情况,非常罕见。
政知君注意到,十九大后落马的“老虎”中,已经有24人获刑。张杰辉是唯一一个从受审到宣判历时两年的“老虎”。
刑诉法规定,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敛财过亿、获刑15年的背后
从敛财数额上来看,敛财过亿者多数被判了无期甚至更重。
比如,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受贿4.49亿)、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受贿超2.46亿)均是死缓,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再比如安徽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长陈树隆(受贿超2.7亿),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受贿超1.7亿),国家统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保安(受贿1.53亿)等都是被判了无期。
受贿过亿但被判有期徒刑的,除了这次的张杰辉外,还有一人——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张越。
张越是2016年4月被查的,2017年4月受审,2018年7月被判了15年。法院方面提到,张越敛财数额超1.5亿。
不过,张越有减轻处罚的情节。
法院方面称,张越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归案后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问题,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大部分已退缴,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
而张杰辉,也存在减轻处罚情节。
法院称,张杰辉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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