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陈维城)7月9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就苏宁体育与浙江电信、杭州电信、浙江广电新媒体侵犯“2019赛季中超联赛-第八轮-广州恒大VS北京国安”赛事节目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认定浙江电信及杭州电信、浙广电新媒体公司未经授权播放赛事节目的行为构成侵权,判令被告依法赔偿苏宁体育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50万元。
2019年7月17日,苏宁体育委托浙江亿维律师事务所律师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苏宁体育认为,苏宁体育依法享有涉案节目“2019赛季中超联赛-第八轮-广州恒大VS北京国安”赛事的著作权权利,浙江电信、杭州电信未经授权传播涉案作品,侵害了苏宁体育公司就涉案赛事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权利,且扰乱了有序的市场秩序和良性的竞争环境,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涉案赛事构成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浙江电信及杭州电信、浙广电新媒体公司未经授权播放赛事节目的行为构成侵权,依法赔偿苏宁体育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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