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代检察长满一年后,始终未能“去代转正”的河南义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曹样婷,被证实已主动投案。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7月2日午间发布消息:义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曹样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驻马店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曹样婷,女,汉族,1968年4月出生,河南灵宝人,199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曹样婷此前长期在家乡灵宝县工作,曾任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2015年2任月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科级检察员。
2019年6月,曹样婷出任义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至今未能“去代转正”。
作为一名资深检察官,曹样婷曾获得过不少个人荣誉。
大河网2015年刊文介绍:2012年来,在分管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和监所检察工作中,曹样婷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在她的带领和参与下,(当地检察部门)先后获得“全省优秀公诉团队”等荣誉。她个人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
文章提到:“深挖案中案”是曹样婷的看家本领,她认真分析案情后认为,2012年7月,犯罪嫌疑人吴文革担任灵宝市阳平派出所娄底警务区警长,负责监管对象的管控等全面工作;犯罪嫌疑人卢万才作为缓刑犯强东升的直接监管人,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致使被监管对象强东升从2012年9月至12月连续作案14起,致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013年12月13日,该案起诉后,被告人吴文革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被告人卢万才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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