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全国人大消息,6月2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这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题,就是继续审议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政知君注意到,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晓渡、国务委员王毅等列席了会议。
10天
香港国安法草案第一次审议是在10天前。
6月1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在那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向会议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说明。
10天之后,沈春耀再次出现在人民大会堂。
6月28日举行的第二十次会议也有不少重要议题。
比如初次审议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行政处罚法修订草案、数据安全法草案,再比如继续审议香港国安法草案。
关于这则消息,通稿原话是这么说的: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沈春耀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是2018年设立的。
当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根据宪法修正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继续承担统一审议法律草案等工作的基础上,增加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等工作职责。
谁列席?
第十九次和第二十次会议,均有列席人员。
据新华社报道,列席第十九次会议是有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晓渡、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等。
杨晓渡、周强、张军等也列席了第二十次会议。另外,国务委员王毅也出现在今天会议的现场。
据中国人大网官网此前介绍, 全国人大常委会每次举行会议时,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两高负责人等列席常委会会议。
列席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有发言权,但没有表决权。
政知君注意到,王毅也曾列席2019年8月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那次会议,外交部副部长乐玉成受国务院委托作了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引渡条约》的议案的说明,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引渡条约》的议案的说明。
多方征集意见
一个事实是,在过去的10天内,中央多方收集了香港社会各界意见。
6月21日,在深圳,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会见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听取了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意见。
两天后(6月23日),法工委会同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举办了12场座谈会听取意见。
据香港中联办消息,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中联办主任骆惠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勇等出席了会议。
几个细节。
其一,来自香港政界、法律、工商、金融等界别以及社会团体、地区团体的120名代表人士参加座谈会并坦诚表达了意见。与会人士普遍希望该法尽快颁布实施。
其二,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听取意见时表示,立法将“既考虑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和刚性要求,又考虑两种制度的差异和香港的实际情况”“将确保香港实行的资本主义制度不变,确保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不受减损”。
针对的是分裂国家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香港国安立法,针对的是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从事恐怖活动,以及勾结外国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而不是杀人、盗窃、交通肇事等一般的违法犯罪,不是社会治安问题。”
在座谈会上,张勇这样说。
张勇提到,古今中外,维护国家安全从来都是中央事权,由中央政府承担根本的、最终的责任和义务。
“换句话说,维护国家安全,不是一个地方政府能够完全担负得起的责任和义务,把这副担子完全交给地方政府是不负责任的。”
张勇说,作为一个地方行政区域,香港特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能力和手段是有限的,特别是在涉及到外国或境外势力介入以及国防军事等复杂因素时,香港更是力所不及。
“在香港国安法通过之后,如果香港特区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能够有效地担负起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确保国家安全在香港安然无虞,中央政府没有必要行使管辖权;反之,如果香港特区各个政权机关没有担负起或者担负不起这个责任,导致国家安全危机四伏,中央政府必须担负起这个职责。”
就在6月26日,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局长杨润雄介绍,当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生效后,教育局将会在课程中向学生介绍该法的重点内容及重要性等。
政知君注意到,就在今天(2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了分组会议,审议香港国安法草案。
与会人员普遍认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提出的法律草案二次审议稿和审议结果报告,充分研究吸收了包括香港各界人士在内的各方面的意见,体现了全国人大有关决定的精神,回应了有关方面的关切,有关内容表述更加准确,具体措施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
尽快出台有关法律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布实施,能够切实解决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存在的法律漏洞、制度缺失和工作“短板”问题,有效打击相关犯罪行为和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有利于保持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繁荣和稳定,有利于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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